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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任固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质疑回复
河南 安阳 汤阴县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3-17 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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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任固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质疑回复
标段编号: GC410500202100119001002
标段名称: 汤阴县任固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标段
变更内容: 一、项目名称:汤阴县任固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二、项目编号:TY2020GC018 三、质疑内容及答复: 质疑1质疑内容:对于林州市所发奖项是否认可回复:认可质疑2质疑内容:经阅读该项目招标文件发现,在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现对投标人须知中专家组成人员提出质疑: 参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参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参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第20页6.1.2也是这样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质疑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有招标人代表2人,这两人是什么身份参与到评审中?是否在省级评标专家库中备案?是否为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 是否已违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第(2)项? 请明示给予回复 质疑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拟委派的招标人代表2人,是否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请明示给予回复 该项目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项目,为中央一号文提升乡村振兴建设的范畴之内,持续关注该类项目的公平公正。因此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构成不违反法律规定。四、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汤阴县任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汤阴县任固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37281316 招标代理: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18603726344 监督部门: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36R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2-630530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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