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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根镇割草机和电喷雾器散发项目(202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B2021-0309
项目名称:营根镇割草机和电喷雾器散发项目(2021)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8.9万元;其中割草机175.84万元,电喷雾器13.06万元。
采购需求:割草机和电喷雾器,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6信用查询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1 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0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至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时间:2021年04月1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名 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地 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898-86222291
名 称: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方式:0898-68525258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898-68525258
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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