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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乐区金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凤山、仙高、陈店村)答疑纪要
福建 福州 长乐市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10-10 17: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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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乐区金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凤山、仙高、陈店村)答疑纪要
时间:2020.10.10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答疑纪要

E3501829100102034

各有关单位:

2020年长乐区金峰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凤山、仙高、陈店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提供计价软件

答:请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答疑纪要附件处下载软件格式计价文件。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新敷设配水干管3278m,管径De160De110;拟新敷设配水支干管及入户管总长42454m,管径De90De25,管材采用PE管;闸阀井、加压泵房等同步配套附属设施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设计供水规模2610m³/d,供水保证率为95%

2、本项目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比例:76%,自筹资金投资比例:24%(财政资金480万,剩余资金自筹)

3、在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文件格式中增加“附表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1010

附表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工程投标,若我司有幸获得中标,将认真执行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闽人社发[2018] 8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承诺做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门禁及员工通道)、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实行银行卡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需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需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司若拖欠工资,将被列入失信企业,监管部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我司完全接受。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附表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投标承诺函”原件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表13:原件的扫描件”中,如未上传“附表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投标承诺函”盖章原件扫描件的视为未响应的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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