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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街帝豪塔园3号楼1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青海 海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12 05: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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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41210时至2024413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p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位于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街帝豪塔园3号楼101室,总建筑面积为167.07m2,正常层高,钢混结构,所在建筑物共16层,拍卖对象位于第1层,建成年代为2014年,具备供水、供电、供热及排水通畅,设施设备能满足综合商业需要。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勘察,该房装修状况为中档装修,具体装修情况如下:客厅地面为地板砖铺设,墙面为墙板、贴瓷装饰、局部设艺术背景墙、整体壁柜,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局部艺术吊顶;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均为地砖铺设,墙面均为墙砖贴饰,天棚为集成吊顶;外墙面为干挂石材装饰面。

评估价:2013000

起拍价:1409100

保证金:10万元

增价幅度:1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32010时起至202445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19997320094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法律规定的相应主体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支行,账号:62284019470484617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htp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9997320094

法院监督电话:0972-858600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新区三路法院

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312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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