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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天津市 天津 宁河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1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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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7202404300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4]04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24]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冀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496.7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或银行贷款:2496.7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0.19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冀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19立方米/秒,项目实施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再生水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0.63万吨/天;建设1#污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0.19立方米/秒;同时配建泵房建筑及附属用房等,用地面积3820.00平方米。总投资额2496.7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污水泵站及再生水加压泵站工程)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实施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再生水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0.63万吨/天;建设1#污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0.19立方米/秒;同时配建泵房建筑及附属用房等,用地面积3820.00平方米。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监理费估算为:29.77万元。总投资额29.7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7年12月17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7年12月17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4、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 6.1 项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2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 3.1 款规定的投标单位以邮件形式m15620717900@163.com和代理公司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津冀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爽(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村1号
邮政编码: 301500联系人: 郑春娟电话: 022-69567873
传  真: 022-69567873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郭百文(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邮政编码: 301500联系人: 琚颂电话: 15620717900
传  真: 15620717900
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冀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 郑春娟
电话: 022-69567873传真: 022-69567873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村1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69118562传真: 69118562电子邮箱: 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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