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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平舆县振兴路北段西侧(御景蓝庭)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河南 驻马店 平舆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8: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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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公告标题: 平舆县人民法院 关于 平舆县商业街东段北侧临街商住楼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平舆县振兴路北段西侧(御景蓝庭)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平舆房权证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为:****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个工作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舆县东皇大道***号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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