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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白云区广源路云苑直街41号506房(变卖)的公告
广东 广州 荔湾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26 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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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

广州市白云区广源路云苑直街**号***房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广州市白云区广源路云苑直街**号***房【产权人:肖玉婷,不动产权证书号:粤(****)广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住宅】

【标的现状:据本院现场调查,涉案房屋目前有人使用,因无法入户,居住情况不明。本院已于涉案房屋现场张贴拍卖裁定书、拍卖公告及网络询价报告等,至今无人到庭就涉案房屋的拍卖提出异议,亦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本院按现状变卖,变卖确认成交后本院出具产权过户登记法律文书送达房管部门,具体变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后,可向本院申请腾空交房。】

【特别提醒:现该房屋未腾空,如需法院强制清场,买受人需预留时间配合清场,急用房慎拍。】

标的评估价为*******元。

变卖价:******元,保证金:******元(该保证金包含在变卖预缴款中,无需另行缴纳),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优先购买人:

至本公告作出之日暂无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权,如有未申报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 ****

本案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对拍品进行预约看样及电话咨询,看样时间为****年*月*日,如需看样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 *** ****、***-********预约。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变卖,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变卖过户的房屋面积以房管局核实为准,若核实面积与本变卖所标示的面积不符而产生价款差异的,不再补缴或退还。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法院变卖不保证学位,如对学位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七、变卖方式:

*、本次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天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请竞买人自行缴交。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变卖确认成交,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因竞价而产生的变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帐号:*******************)。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粤****执恢***号。

竞买人成功竞买后,请耐心等候本院的电话通知,因本院需时间办理相关的手续。

特别提醒: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因竞价而产生的变卖尾款的,本案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

登录后查看

何先生,********、***********

许小姐,********、***********

朱小姐,********、***********

登录后查看

李经理,***********

梁经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涉及违法违规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属普通的咨询的,请拨打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号荔湾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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