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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 仪征市
招标公告
93.3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20: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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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标项目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仪审投[2023]74号 (批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市新吉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仪征市新集镇,紫竹路以西,环镇路以南。

2.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48291.68?,其中:1#楼、7#楼建筑面积 6604.735?(地上10层加1层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2#楼、5#楼、6#楼建筑面积4390.21?(地上10层加1层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3#楼建筑面积4563.77?(地上10层加1层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4#楼配电房建筑面积193.10?(地上1层,框架结构)、8#楼建筑面积3607.35?(地上8层加1层车库,框架剪力墙结构)、9#楼建筑面积5407.28?(地上9层,框架剪力墙结构)、10#楼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544.28?(地上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11#楼建筑面积6585.07?(地上1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12#楼传达室建筑面积10.73?(地上1层,框架结构)。

2.3 招标范围: 重庆迪赛因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龙涧嘉苑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工程(设计编号:DSY-YZ2024-002)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算价:93.37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9452.78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建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其中至少配备1名安全专监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的相关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 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承担过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监理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0.2 投标人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4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和“信用江苏”(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 4 17 日至 2024 4 22 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 7.0 版本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的截止时间为 2024 4 28 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新吉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新集镇河滨路7号 地 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系 人: 高万彬 系 人: 张碧云

话: 0514-83621608 话: 18852776558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 /


2024 4 17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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