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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检测)
广东 深圳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0:30:2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9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96009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检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3-29 09:00 至 2024-04-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1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工
办公电话:0755-25580934
传真:
手机号码:1511246446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二期4楼3A09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史仪
办公电话:156251371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96009001
标段名称: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第三方检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32.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支护结构检测,包括围护装机检测、立柱桩基检测(低应变、钻芯、锚索拉拔、土钉拉拔、注浆体抗压强度、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等)2、地基基础检测(锚杆拉拔、地基承载力(天然地基、换填或压实地基、搅拌桩复合地基)、抽芯、压板、标贯或动力触探、注浆体抗压强度试验等)3、其他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以及招标人视工作需要需开展的其他对比检测。4、本工程各子项目具体检测范围依据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行政主管部门与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要求。5、配合工程参建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检测内容、检测次数,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更新前)或地基基础(资质更新后)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检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2.为保证本工程检测的真实性和独立性,已承担(或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含施工单位委托的本项目的检测、监测单位)、勘察设计、图纸审查、监理、内窥检测工作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同一控股股东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上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人单位与上述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的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中标人。此外本次第三方检测招标代理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未按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完成资质证书核定更新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应包含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项目)。 (2)已按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完成资质证书核定更新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及以上资质,以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应包含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项目)。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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