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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学生宿舍路灯更换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 重庆
招标公告
5.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0:09:1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重庆医科大学对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学生宿舍路灯更换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 包*(标的物种数:*)
  • 包合计: *****.**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路灯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批)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登录后查看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十四、响应格式文件”
  •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涉及到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如未按约定每超过约定的交货时间*天,按该货物中标价格的*‰支付违约金。(本项目供货期以中标结果公示之日开始计算,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天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中标人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应商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货物运输、现有路灯拆除和搬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新安装路灯、人工、出渣、税费、后期维护等所有费用,包含路灯经测试能正常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投标时需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版《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学生宿舍路灯更换(工程量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同时另传*****版,详见“十四 响应格式文件”。《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合计与《项目报价函》、行采家系统总报价一致,如出现任一不一致情况,视为无效投标。
  • (五)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二)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的*%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剩余*%。 (三)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 (四)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货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年,质保时间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供货及安装、服务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 联系人: 李琴
  • 联系电话: ***-********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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