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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号天恒大厦***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木制家具加工生产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红旗村横陆路**号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拟投资***万元租赁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红旗村横陆路**号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数控开料机、推台锯、自动封边机、数控六面钻等设备,建设“木制家具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木制家具****套的规模。 废气:本项目下料粉尘、木加工粉尘、清灰粉尘、打孔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后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封边废气经移动式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一级*标准后接管三王村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一级*标准排入附近水塘,最终流入横溪河。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本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木材边角料、废封边条、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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