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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关于那坳至狮子岭产业路项目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广西 来宾 金秀瑶族自治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9 1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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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拟对那坳至狮子岭产业路项目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坳至狮子岭产业路。

二、项目地点:三角乡龙围村那坳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采购内容为那坳至狮子岭产业路项目监理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均包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直至完工验收。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的验收标准,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个月。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那坳至狮子岭产业路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各潜在投标人围绕工程预算进行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桂财采〔****〕**号)。

六、监理服务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广西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组织现场踏勘,监理服务单位可以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八、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

九、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对监理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监理服务单位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监理服务单位。

十、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登录后查看)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三角街**号,联系人:陆伟鹏,联系电话:****-*******,监督人:黄小莲,联系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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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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