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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D2020-XF-C019
项目名称: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FXD2020-XF-C019
项目名称: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一 |
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 (国内服务) |
(一)保险名称:大棚蔬菜保险。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1.保险责任一:保险蔬菜因遭受自然灾害导致死亡,进而导致实际产量低于保险产量时。自然灾害指以下几种: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冻害、雪灾、雹灾、风灾、旱灾,造成棚内蔬菜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二:理赔结算期间内,第三方价格采集机构发布的保险蔬菜市场收购均价低于保险约定价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约定价格,根据前三年第三方价格采集机构发布的保险蔬菜市场收购均价取均值后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后在保险单上载明。) |
1 |
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壹年的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时间: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转帐汇款时请备注“XFXD2020-XF-C019工本费”字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xfxdztb@126.com,邮箱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另附转账凭证”)。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时间:2020年07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7.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根据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实施方案要求支付。
7.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北京、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1),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名 称: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地 址:信丰县县政府A栋312
联系方式:曾女士,0797-3308761
名 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系方式:刘小冰,0797-338711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012 0900 0025 842
邮 箱:xfxdztb@126.com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电 话:0797-3387112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壹年的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至2020年07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地址:信丰县县政府A栋312
联系方式:曾女士,0797-3308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系方式:刘小冰,0797-3387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冰
电 话: 0797-33871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丰县2020年大棚蔬菜保险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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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 ||
行政区域 | 信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 16: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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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7月23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小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3387112 | ||
采购单位 |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办)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丰县县政府A栋31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女士,0797-33087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小冰,0797-3387112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公告XFXD2020-XF-C019.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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