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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苑C区、钢新苑和乐水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安徽 合肥 瑶海区
澄清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0 16: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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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采石苑*区、钢新苑和乐水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采石苑*区、钢新苑和乐水苑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如下: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提供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小区提升类工程施工业绩或老旧小区改造业绩(其中包含房屋主体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均予以认可。

*、请问我公司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为小区雨污水改造施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中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硬化铺装、屋面防水维修、增设停车位及车棚、内外墙修缮粉刷、消防设施改造维修等工程,单纯的小区雨污水改造施工业绩非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因此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问:我单位承建的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和施工都是由本单位实施,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盖章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本单位公章,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否则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登录后查看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号

联 系 人:陶柏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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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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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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