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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食堂餐饮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地址:解放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登录后查看
法定代表人:钱继龙(男)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弄**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为奉贤法院院部食堂和奉城法庭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奉贤法院院部食堂为工作日一日三餐,选用自助选菜模式、另设面点窗口。奉城法庭食堂为午餐。(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为奉贤法院院部食堂和奉城法庭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奉贤法院院部食堂为工作日一日三餐,选用自助选菜模式、另设面点窗口。奉城法庭食堂为午餐。(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的首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人承诺的当年的服务质量、工作报告等做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评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后二年经费待财政预算批复后实施)。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等标准执行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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