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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溪镇年度道路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 金华 婺城区
政府采购
23.12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06:3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登录后查看受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汤溪镇年度道路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汤溪镇年度道路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采购要求
* 汤溪镇年度道路养护项目 * ******元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

注:①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登录后查看**.***。

②现场获取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楼代理部

(四)公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宁远大厦**楼(登录后查看)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分在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宁远大厦**楼(登录后查看)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六、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元),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至登录后查看,并在款项用途一栏备注“联系电话+项目简称”。

户 名:登录后查看

开 户 行:登录后查看

帐 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二)未按公告规定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张工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号宁远大厦**楼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人:祝浩亮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注:本采购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小时制。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

市 法 院 ****-********

市公共资源办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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