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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化妆品检验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辽宁 沈阳
招标公告
8.505538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9 12: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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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2023年药品、化妆品检验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年药品、化妆品检验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 ********
行政区域: 沈阳市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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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药品、化妆品检验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登录后查看 撰写人: 吴珊珊 (****年药品、化妆品检验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药品、化妆品检验耗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点**分; *、招标文件***包培养基品目*国产产品的格式** 分项报价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和第三章货物需求内容中:序号第***-***项删除, 序号***项删除,序号第***项删除,序号第***-***项删除;序号第***-***项删除; *、招标文件***包培养基的招标公告中最高限价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中的最高限价由“*****.**元”更正为“*****.**元”;招标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表***包培养基品目* 国产产品“小计*”由“*****.**元”更正为“*****.**元”; *、第四章评分细则中经营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更正为“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删除“注:*.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如未提供原件或两者内容不一致,不得分”。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登录后查看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珊珊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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