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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工程施工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工程施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包号:**包 安装类零星工程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左店镇人民政府大院*号楼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工程施工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工程施工服务项目,为有效保障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拟通过公开磋商方式分别择优选择*家施工单位承担学校单项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下的土建类零星工程、装修装饰类零星工程及安装类零星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服务时间 | *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坚、潘星、陈新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幢*楼优质采,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项目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幢*楼优质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汪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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