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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延平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 南平 延平区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1-07 23: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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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福州方鼎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XY[TP]2019005-1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延平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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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延平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1 国内 103000 103000 福州方鼎测绘有限公司 符合采购人及相关国标、行标及法律法规要求
合计: 103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叁仟元整(¥10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监测一年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胜利街182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省 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建指[2019]11号)的精神,开展延平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工作,监测期为一年,具体监测位置详见南财建指[2019]11号文件(监测点位置:1、延平区巨口乡岭根村北坑后;延平区来舟镇政府后山;3、延平区樟湖镇下坂村府后路;4、延平区四鹤街道马坑支路75号;5、延平区巨口乡半岭村;6、延平区四鹤办事处杨真新区303-307号、128号;7、延平区紫云办事处三官堂天台路2号楼前)。二、资金来源: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省 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建指[2019]11号)。三、验收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对延平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项目,监测一年,具体监测位置详见南财建指[2019]11号文件。监测一年后,10日内提交成果。四、付款方式:提交成果,消除“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地灾隐患清单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对延平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监测,项目监测服务周期为一年,每月一次监测,总次数12次。每月监测时到项目点所在地国土所签到,国土所积极协助配合,当月监测成果次月提交当地乡镇,街道及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具体监测位置详见南财建指[2019]11号文件。监测一年后,10日内提交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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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提交成果,消除“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地灾隐患清单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交付且后期服务全部完成。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工期逾期的,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的,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8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 乙方: 福州方鼎测绘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胜利街182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小区1号楼2层B3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水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峰
联系方法: 05998831674
联系方法: 1806056391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
账号: 账号: 62651941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07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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