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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延时除外)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原阳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平原示范区丹江路**号蓝城·桃源春晓**号楼***室别墅用房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括房屋及所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债权债务等。不动产权证号/合同编号:****-*******。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整幢楼体共*层,其位于第-****-**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为:*层:*室*厅*厨*卫带院子、*层:*室*卫*衣帽间带露台、-*层自由分割,整体维护状况良好,室内毛坯。水电等装置:室外独立水、电表,室内配套插座,管线均为暗线,预留管线接口。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原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原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关纳税主体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结束后七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原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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