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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怡小区1栋4号营业用房招租项目挂牌公告
四川 成都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28 1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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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怡小区1栋4号营业用房招租项目挂牌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产权相关单位委托,对德阳市旌阳区嘉怡小区14号营业用房进行招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位置

面积(㎡)

租赁期限

保证金(元)

嘉怡小区14

嘉怡小区

196.77

3

5000.00

二、挂牌(报名)时间

挂牌时间:2024428日至202459日,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三、标的展示:公告期内标的物原址现状展示,意向承租人自行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已现场查勘并认可标的现状。

四、挂牌价格及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底价竞价当日公布,网络竞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保证金交纳约定

1.报名保证金5000元;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指定账户;

2.不接受网上报名,意向承租人须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取得保证金转款账号;

3.若报名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名称不一致,需向本中心提供代缴承诺。

4.保证金不冲抵价款,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六、报名条件及相关手续

1.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人应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明确说明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及经营业态。

七、特别声明

1.标的按现状招租,标的可能存在漏水、积水、墙壁脱落、墙壁裂缝、管道堵塞、门窗门锁损坏等问题,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及相关费用;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接受并无异议。

2.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明确说明租赁标的的使用用途及经营业态,是否取得意向承租资格由本中心报委托方确定为准。报名的意向承租人满足本项目所有资格条件后,参与网络竞价(平台网址:dys.cdaee.com/dys/),竞价时间为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交易底价竞价当日公布,自由竞价期60分钟,限时竞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次。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以120秒为一个应价周期,120秒内,若有人加价,重新进入120秒限时报价周期,120秒限时报价期内若无人再次加价,限时竞价结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3. 网络竞价中,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意向承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意向承租人承担。网络意向承租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本中心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网络意向承租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4.租赁标的系国有资产,目前暂无产权证,可能对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有关联影响或导致办理时间较长,意向承租人需自行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了解办理流程,但能否办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交易须知及特别约定

1.本中心接受项目业主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本项目公告。本中心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中心披露的项目信息做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作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交易资金不通过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交易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3.意向承租人(报名人)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4.本中心已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有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人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承租人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项目交接。

5.本中心已对《租赁合同》进行公示,涉及标的出租具体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租金半年一付,年租金=成交的平方单价*面积*12个月,成交后,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0%为标准向业主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标的物和设备设施的完整不受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

7.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内租金标准不变。

8.装修要求:承租人装修营业用房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若需增、减隔断须经业主方同意,否则业主方有权要求承租人自行承担费用将房屋恢复原状,100m²以上的门面免租装修期2个月,100 m²以下的门面免租装修期为1个月。

9.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承租人要改变经营业态,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10.承租人到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将办理好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出租方处校验和备案。

九、违约责任

1.意向承租人经本中心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服务费,且逾期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

2.受让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未按公告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中心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程序的;

8.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中心有权以没收承租人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十、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支付约定

(一)竞买成交当日,承租人将当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竞买成功后,承租人原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凭《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

(三)成交当日,承租人按一年租金的5%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一、税费约定

成交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由出租方开具租金发票,保证金开具收据,本中心向承租人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十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一楼253254号农交所窗口。联系人:马先生 15881464975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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