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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秦海玉、于景波、登录后查看院内土地使用权(详情略)及地上房产(详情略)整体拍卖的拍卖公告
双辽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双辽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双辽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 "**.******.***/****"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登录后查看),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一、吴学权名下的位于吉林省双辽市新立乡双龙村一屯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双集用(****)字第********号,地类:集体土地,划拨,面积****.**平方米]。
二、被执行人于景波名下的位于吉林省双辽市新立乡双龙村一屯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双集用(****)字第********号,地类:集体土地,划拨,面积****.**平方米]。
三、被执行人秦海玉名下的位于吉林省双辽市新立乡双龙村一屯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双集用(****)字第********号,地类:集体土地,划拨,面积***平方米]
四、吴学权名下的位于吉林省双辽市新立乡双龙村一屯的加工车间[产权证号:双房权证双辽市字第*******号,结构:砖瓦,面积****平方米]
五、被执行人秦海玉名下的位于吉林省双辽市新立乡双龙村一屯的办公用房[无照房,面积***.*方米]
以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须整体拍卖!
一拍起拍价:*******.**元,保留价为*******.**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双辽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双辽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下午**:**至**:**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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