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曾都区中心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HBZD-202404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曾都区中心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HBZD-202404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 随州 曾都区
招标公告
2093.9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13:00:0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HBZD-202404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404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曾都区首义片区排水防涝通道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政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2】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曾都区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鹿鹤大道雨水管网5500米,中心大道雨水管网1780米,太山路雨水管网2210米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要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7
合同估算价:2093.9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财务要求:投标 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 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③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的资料均为有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常驻施工现场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制度,项目业主在中标人进场时和施工过程中,可随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2)项目施工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虽已中标但可终止合同,不能终止合同的按合同价的5%处罚。(3)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工期每超过3天按合同价的1%进行处罚,直到扣完为止,没有承诺的投标无效。(4)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5)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包括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查,当有明显过错或造假的,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可及时申请复评或报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地址:
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倪洪佳
联系人:
曹秋菊
电话:
0722-3319458
电话:
0722-38186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2966307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4月16日
备注: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