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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兰庭项目设计
福建 宁德 蕉城区
其他公告
332.7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19:53:4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20902100286001金禾·兰庭项目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4]J010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宁德市金诚职教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禾·兰庭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连城片区王坑路南侧、招贤路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计容建筑积约7419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51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931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面积:9931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新增住宅743套。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商住楼,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用房、邻里商业、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用房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88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总平规划和方案设计(含估算)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2.内容:总平规划和方案设计(含估算)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二次深化设计的门窗工程、屋面工程、二次结构工程及幕墙工程(如有,深化设计必须达到编制预算及完全施工深度),公共部分(包含标准层门厅和过道、大门门楼、配套用房及架空层)装修工程,地下室门厅和一楼门厅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小型钢结构工程,附属工程(含雨污管网等室外附属工程及与市政管网的衔接),地下地上标识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景观工程等除10KV配电工程外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时间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4月23日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同时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设立开标现场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088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32.734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http://www.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金禾商务中心)15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66850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建设管理单位:宁德市金诚职教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正大路4号金禾大厦9层, 邮编:352100,电子邮箱:/, 电话:15396044058,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华园楼A#103邮编:352100

电话:0593-251377818258470872传真:/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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