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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资源编号: | **国土〔****〕***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桂阳县龙潭街道凤凰路旁(司法局对面) | |
出让年限: | **年,**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
主要用途: | ||||||
商住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商业 | ***.* | |||||
住宅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国土〔****〕***号地块: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后查看)。地块挂牌时间为:
**国土〔****〕***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 *、该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关于桂阳县*******-***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桂自然资发〔****〕***号);*、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按评估总价加教育配建费取整****万元(其中教育设施异地建设成本费***.****万元), 竞买保证金设**%,竞买保证金***.*万元(其中教育配建费***.****万元);*、根据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受让人神龙盛世房地产有限公司*****-***号宗地红红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桂政函〔****〕**号)的文件第二条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对原受让人在该地块已投入的资金,经相应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一定的补偿;*、桂阳县龙凤花园项目已完工工程造价经登录后查看评估,龙凤花园项目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为****.******万元;*、竞得人在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将已完工工程造价费按照登录后查看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评估的结果****.******万元支付给登录后查看龙凤花园项目部,登录后查看帐号:*******************;*、竞得人须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交房即交证”的责任和义务。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桂阳县欧阳海大道***号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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