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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宝鸡 千阳县
采购公告
74.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23 14: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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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千阳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千阳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4009

项目名称:千阳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塑料制品

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2000.00

16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合同包2(果实着色膜(反光膜)):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塑料制品

果实着色膜(反光膜)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0

5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果实着色膜(反光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4、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合同包2(果实着色膜(反光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含包装用镀铝薄膜)。

4、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 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千阳县县城东大街65号

联系方式:0917-424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宏兴国际11楼1105室

联系方式:0917-310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话:0917-3100789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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