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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雁北路2534号第1单元06、07层6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甘肃 兰州 城关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14 15: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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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4151020244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0931/13,账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雁北路2534号第1单元0607601

评估价:2224700元 , 起拍价:1779760

保证金:170000元 , 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符合购买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是否符合限购条件请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竞拍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后的处理: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提交购买资格经法院审查通过后,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保证金及尾款的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具体情况冲抵拍卖产生的损失、差价及相关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依法强制执行。

拍卖余款在2024423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雁南路支行,账号:6232638500100941337,开户联行号:104821004133)。

十、保证金充值说明: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8503450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查询。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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