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嘉禾县不动产交易中心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部分)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YLH2019121301
采购人(全称):嘉禾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郴州亿利合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就政府采购项目为明确各自责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不动产交易中心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部分)
(2)政府采购编号:电 G_HW_201910280133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XN-CG-2019-054
(3)项目内容:嘉禾县不动产交易中心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硬件部分)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39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9年12月13日,完成日期: 2019年12月25日。总日历天数:12 天。
地点 嘉禾县自然资源局
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4.付款: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款的30%,乙方派人驻守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待乙方提供相关货物并安装完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款的65%;所剩的余款5%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项目设备正常运行满1年后,由甲方在1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则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产品验收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虚假响应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的,用户有权利拒绝支付金额并报于采购办按相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年12月13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13 日
合同订立地点:嘉禾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公章)嘉禾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公章)郴州亿利合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5-2270018
开 户 银 行:工行郴州市郴江支行
帐 号:1911 03890902 0003 812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