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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医疗责任险购置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 安宁市
招标公告
250.444699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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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医疗责任险购置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医疗责任险购置项目(四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为了保障医院的平稳运行及医护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切身利益,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拟公开招标评选保险机构,承接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所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购置服务工作。********-****-****-****-************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 经办人: 丁美全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经办人: 苏瑞鹏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医疗责任险购置项目(四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安宁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为了保障医院的平稳运行及医护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切身利益,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拟公开招标评选保险机构,承接安宁市医疗共同体所属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购置服务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安宁市禄脿卫生院、安宁市青龙卫生院、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安宁市草铺卫生院、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市中医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与其经营者或负责人定义相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近*年(****年或****年中任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 * 登录后查看 ****-**-** **:**:**

温馨提示: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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