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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灌东盐场2024年度零星工程、海兴控股集团年度零星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咨询服务及海潮路一审咨询服务
江苏 盐城
招标公告
55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21:08: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招标条件

  灌东盐场2024年度零星工程、海兴控股集团年度零星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咨询服务及海潮路一审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灌东盐场2024年度零星工程、海兴控股集团年度零星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咨询服务及海潮路一审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境内、灌东盐场。

  3、项目规模:①灌东盐场2024年度零星工程跟审项目50项,投资额约550万元;一审项目150项,投资额约3450万元;②海潮路投资额约6500万元;③海兴控股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确定。

  4、招标范围:灌东盐场2024年度零星工程、海兴控股集团年度零星项目及海潮路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一审服务。招标人保留上述工作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与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6、质量标准:符合市审计局及集团审计部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造价咨询的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执业资格年限为准),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 2 人(其中土建、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各 1 人),其中每个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一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配备,招标人不因此增加服务费用。

  注:上述人员中标以后不允许变更,否则除按合同约定扣款外,招标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审计费用不予支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信用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 2024 年4月17日至 2024 年4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大楼七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99051028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962085696、0515-6905763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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