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登录后查看受采购人的委托,于****年**月**日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开标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采购人确认,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招标信息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资格、符合性核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单价(元/人) | 资格性检查结果 | 符合性检查结果 |
* | 登录后查看 | ¥***.** | 通过 | 不通过 |
* | 登录后查看 | ¥***.** | 通过 | 通过 |
* | 登录后查看 | ¥***.** | 通过 | 通过 |
* | 登录后查看 | ¥***.** | 通过 | 通过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
黄东亮、肖春勇、窦汝香、魏丽苑、张立宇。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登录后查看
五、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单价
中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
中标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号中国人寿大厦*、*、*层部分*、*-**、**、**层
中标单价:人民币贰佰玖拾玖元伍角壹分/人(¥***.**)
主要中标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 |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项目 | * | 项 | 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个月,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化相结合的考核评估(具体考核指标将结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在保险合同中进行约定),采购单位根据履约评估结果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延续合同,合同延续最多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
本公告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六、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收费标准:深财购[****]**号文及相关规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联系人:曾警官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德政路*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号百仕达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袁小姐 电话:****-********或********转****/****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 邮编:******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