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为二个月的租金总额,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交纳(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交纳首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交清。 |
租赁期限 |
*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 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的须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的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竞标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存在违法违纪记录。 *. 意向承租方是企业法人的须有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及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税务部门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提供无不良经营记录的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查看查询结果报告) *.标的状况确认书;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标的状况确认书; *. 《承诺书》(包含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承诺); *. 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登录后查看)的证明文件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登录后查看)的证明文件;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摁手印的复印件。 *.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商铺新租户有**-**天的装修期。 *.商铺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年、第五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 严禁“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现(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功能,在没有有效防火分隔的情况下搭在同一空间内)。 *.不得私接电源、擅自改动电源线路,并应在接线出口,用户终端加装带有复位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给电动车充电或使用电炉、电热棒等。 *.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违规活动。若是将租赁标的经营餐饮的,严禁在租赁标的内留明火过夜,人员在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厨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和煤气阀门。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 **** ***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商铺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租赁合同(住宅)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标的状况确认书 |
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