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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坝西部-大坪浮图关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期)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 重庆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4 22: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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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坝西部-大坪浮图关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期)答疑

质疑一:据说此前几个月渝中区的的项目有过两个社会专家代表业主参加多个不同项目的业主评标,登录后查看切莫像上述行为玩火自焚,如果还是像之前那种在社会上随便找个跟业主毫无关联的来当枪手,我们必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二:业主评委设置两个而且都是社会专家,并且业主单位根本没有评标专家资格,还有过同一个社会专家代表其他的招标人在渝中区以招标人代表的身份评标,你们未免太过嚣张了吧,这样做明摆起暗箱操作,奉劝你们适可而止,切莫越过红线,取消业主评委!!!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三:该项目挂网前就有人到处借用企业资质,而且此人宣称该项目是得到业主方主要领导人说好了的,招标代理公司是自己推荐的,*名业主代表是自己找的,业主方全力配合,绝对高价围标,其它单位去是没有机会的。这是正常的招投标实施方法吗?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四:渝中区的项目都是内定的吗,现在法治社会,招标人和代理别想只手遮天,现在评标报告都是要留底的,你们惯用的找社会专家冒充业主评委现在已经人尽皆知,望招标人好自为之,公平公正的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不要答什么按法律法规组建,自己没评标专家找社会评委冒充业主专家本身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招标人明确有无业主代表专家评 标?是否聘请社会专家冒充业主代表专家。因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 ** 分。评标专家尤为关键,一旦有某些聘用的社会评标专家与某些投标人串通一气,严重损害其他投标人及国家利益。请招标人明确评标委员会构成?如果招标人还是按照聘请社会专家冒充业主代表专 家而不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来评标。那么招标人你们应该直接向上级申请直接选取你们内定的施工单位来施工。何必来走公开招投标程序呢?既然走公开招投标程序就请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如招标人再执迷不悟,我方将收集证据向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六:现在评标报告都是留底的,本项目招标人作为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代表是否是街道办正式员工,且具有对应的评标资格,若像以前渝中区其他项目是代理公司找社会专家冒充评委,你们这种被纪委查到了是属于重大违纪,小心你们的乌纱帽。奉劝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悬崖勒马,取消业主评委。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七:渝中区每个项目都这种,两个业主评委,还设置项目经理答辩,请问公平公正何在,你们这样内定中标单位,现重庆市建筑市场本身都这么恶劣,出个综合评估法还设置两个业主评委,请问其他单位如何生存,强烈建议取消业主评委,公平公正的在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项目经理答辩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 年版)**** 年 ** 月修改 **** 版》的相关要求合理设置。

质疑八:本项目指派业主评委参与评标,背离公开招标宗旨。且业主单位没有评标专家资格,都是社会专家代表业主帮忙评标而非本单位正式员工,目前出现过同一个社会专家代表不同的招标人在渝中区以招标人代表的身份评标。望不要以此来左右评标!取消业主评委。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九:公开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项目指派业主评委参与评标,且业主单位没有评标专家资格,社会专家代表业主帮忙评标而非本单位正式员工,是否借此来左右评标结果,背离公开招标宗旨。望取消业主评委。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十:业主方参与评标是否存在内部的违法操作从而干预此次招投标的公平性?业主代表是否存在投标人负责人的亲属或者关系户?或者与投标人有直接利益的人员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如果有业主代表参与项目评标,该业主代表是否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正式员工?是否具有评标专家的相关资格要求?请代理单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否则我将投诉至相关纪检部门,后续期间还会继续向市纪委、中纪委进行实名举报。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十一:该项目设置**分项目经理答辩,如果评标委员会再设置两名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可想而知评标的可操作空间有多大,好让你们在评选过程中暗箱操作,淘汰竞争单位吗?请代理公司反思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有没有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希望相关监督部门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引导市场,否则我我司势必通过市长信 箱,电话,甚至更高层级严重反映举报此事!!!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项目经理答辩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 年版)**** 年 ** 月修改 **** 版》的相关要求合理设置。

质疑十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设置含招标人代表*人,评标专家*人。业主专家参与评标,有失公平公正,为维护市场公平,强烈要求取消业主评委,请你们正面回答,否则我们一定会向有关部门投诉!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十三:本项目在评标委员里设置了* 名业主专家参与评标,还设置了 ** 分的项目经理答辩,这种控标手段让公开招标项目失去了公平公正。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内定的单位说一些商量好的关键词句,就可以进行控标,请你们变更评标方式改为专家库随机抽选,取消业主专家,给我们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否则我们一定会向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项目经理答辩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 年版)**** 年 ** 月修改 **** 版》的相关要求合理设置。

质疑十四:一个***多万的项目,为何还要指派两个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比,招标人代表是否是招标人自己的正式员工,是否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不会是代理公司在外面找得社会评委冒充的业主评委吧,强烈建议取消业主评委,评比专家完全在专家库随机抽取。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和《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 (试行)》渝府办发〔****〕*** 号附件 *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组建,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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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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