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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 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灵审批投资【2023】158号、LSX-231124-01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名称:2024 年灵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毁)监理;项目地点:灵寿县境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7500亩(农田水毁),内容包括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主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3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3.1.4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7日00:00时至2024年4月11日23:59时,登录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灵寿县
邮编: 050500
联系人:张云燕
电话:15027773697
招标代理:河北九辰建设管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大街众和广场1单元901
邮编: 050000
联系人:石峰、李楠
电话:0311-82288000、18034522111
招标文件如下: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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