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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伊宁县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分析报告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县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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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04 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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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要求,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质量强县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工作作为主攻方向,压实质量提升责任,破除高质量发展瓶颈,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全面提高质量发展水平。在伊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制定的《伊宁县贯彻实施质量强县战略2023年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伊宁县实际,开展质量提升相应的工作,现将质量状况分析如下:

一、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伊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安全,通过加强质量提升组织保障,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各项质量推进措施,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和投入,确保全年质量目标的实现,在考核年度内伊宁县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出现系统性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

二、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一)产品质量指标

1、农产品质量提升情况:第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氛围。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安全间隔期的培训,加大有关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利用农牧民夜校开展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广场科普、农民教育培训、制作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编制宣传手册等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责任主体知晓率100%,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培训种植散户150余户,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切实增强民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第二,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的要求,有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测农产品样品数28795个,其中快速联合检测28347个,定量检测448个,检测合格率100%。一是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全年抽检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样品10万份左右,县级抽检定量检测不少于448批次、乡级快速检测不少于28347批次,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100%以上。二是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伊宁县的实际情况,两节期间,重点对近几年例行监测出现问题的种植基地和容易检出农残的蔬菜种类进行重点抽样检测,针对性抽验阿热吾斯塘镇蔬菜基地的胡萝卜以及吉里于致镇和田买里蔬菜基地甘蓝和花菜等43批次蔬菜种类进行重点检测,通过分批次检测,所有样品均未检出农药残留成分,合格率100%。三是积极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组织执法检查人员135人次到各乡镇进行“瘦肉精”专项督查。羊养殖环节共完成瘦肉精检测肉牛1500、510户、牛瘦肉精检测完成率100%、瘦肉精检测肉羊500只,144户、羊瘦肉精检测完成率100%、均未发现异常。四是开展兽药、兽用生物制品专项监管活动。累计出动人员达145余人次,发现8家兽药店兽用处方药与兽用非处方药未分区摆放问题及部分兽药店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对经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达了整改督导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宣传册500余本。为各乡镇(场)禽类养殖户发放《伊宁县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并签订了《伊宁县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我县共有91家兽药经营企业、全部安装使用二维码追溯系统,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信息上传,使用率达100%。五是加强生鲜乳整治。落实好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乳制品销售保障机制。完善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乳品企业收奶区信息化监控设施,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生鲜乳质量安全实时监控、精准监管、全程追溯已完成生鲜乳监测360份均未发现异常。六是开展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加工店等进行全覆盖摸底。重点检查饲料添加剂是否规范、合法,饲料添加剂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否具有省级以上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成品料的出入库记录及成品料的留样封存记录,保障产品质量。对饲料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是否具有标识产品用途的饲料标签,经营的饲料产品是否属“三无产品”,检查销售的饲料是否过期,变质,是否假冒伪劣等。依法查办饲料案件5起,行政处罚金额15000元七是开展活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伊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在我县愉群翁回族乡黄公活畜交易市场、温亚尔镇活畜交易市场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了活畜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对进入活畜交易市场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依法查办动物检疫及防疫案件64起(其中简易案件61起),行政处罚金额16500元第三,强化农资专项整治。一是加大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2023年,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3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店180家。二是开展玉米制种田转基因专项检测工作。伊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玉米制种备案情况分步走有重点地进行转基因检测,重点对面积较大的重点地块进行转基因检测,做到对所有制种企业、田块、品种100%全覆盖检测。三是开展豇豆专项治理行动。按照《2023年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通知要求,结合农时,伊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盯对蔬菜用药特别是豇豆用药的专项执法检查及抽查工作,联合伊宁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及种植基地的乡镇负责人对我县豇豆种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对蔬菜大棚、种植基地进行现场抽样;累计开展专项执法7次,抽检4次,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20余次,印制发放印制了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和禁限用农药名录宣传资料50余份,面对面普法宣传5次。现场抽样的豇豆将由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统一检验,抽检结果未发现问题,并已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打击违法,保护合法。2023年以来,立案查办未按规定备案玉米种子案3起,行政处罚金额共计0.9万元;处理1起侵犯品种权行为投诉案。通过严格执法、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结合,有效打击未备案销售、侵权等各类违法行为,既维护了种业公司的植物新品种权,也及时消除了可能造成的其他社会矛盾,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为我县制种业发展营造了良性安全的环境。

2、粮食质量提升情况:粮食购销能力不断提升。第一,持续强化粮食质量监管。一是定期开展粮情季度巡查。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按照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粮情巡察和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全面检查辖区内涉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储粮职责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跟踪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前三季度粮情巡察,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9条。二是做好春秋季粮情普查。联合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部门,对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和伊宁国家粮食储备库23个仓位自治区地方储备粮、伊宁县县级储备粮和商品粮进行全面清查。2023年度春季粮情普查工作共检查粮食41985.9吨,其中自治区级政府储备粮食21899.7吨、县级储备粮食12100吨、商品粮7985.2吨。秋季粮情普查共检查地储粮3个货位13000.219吨,县级储备粮9个货位12100吨,临储粮2个货位2776.861吨。三是加强夏秋粮收购时期监督检查。组织联合检查组,重点针对是否执行价格和质量标准、是否进行计量设备检测、是否规范收购流程、是否存在坑农行为等方面,对县域内各粮食收购点收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程式、地毯式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和惩治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2023年粮食收购期间,发改委检查粮食收购点位52个,处罚违反收购政策的违法行为5件。第二强化推广科学储粮技术。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保粮方针,进一步严格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积极开展使用食品级惰性粉,达到良好的杀虫抑菌效果。应用冬季机械通风冷冻杀虫不仅取得良好的杀虫效果,而且低温储粮延缓了粮食陈化,有效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科学储粮技术的普及既有效预防库存粮食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等迹象,又保证粮食食品安全问题。第三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严格轮换审批和出入库质量检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财务管理,确保粮食收储全过程质量安全;规范《粮食质量档案样本》和《粮油仓储管理常用表格表样》,严格针对“一规定两守则”规定执行储粮标准、落实质量监管,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数量真实。按要求组织开展收购粮食质量检测,2023年完成新收获小麦质量调查样品4份、品质测报样品2份、安全检测样品2份;完成新收获玉米质量调查样品8份、品质测报样品2份、安全检测样品2份;新收获大豆质量调查样品1份、安全检测样品1份。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已具备粮食收购和销售必检项目规定的能力。第四,实现政策性粮食智能化监管全覆盖。伊宁县智能化仓库设备主要应用在伊宁县金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的2个库点和伊宁县金辉粮油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在原粮食局设有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管平台。目前我县自治区地方储备粮21200吨以及县级储备粮12100吨已实现智能化监管系统全覆盖,各智能库点和发改委监管平台可以实时监管县域内全部政策性粮食储存现状,每一个库点都能够应用实时监管、自动预警功能、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决策服务功能。自智能化监管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发改委多次开展现场培训,确保每个智能库点至少有1名专业操作员,所有库点工作人员和粮食行政干部基本能够使用智能化监管平台常用功能。第五,切实做好储备粮安全管理。一是规范储备粮管理。严格落实储备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强化收购环节质量标准执行,严格轮换审批和出入库质量检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及内部岗位工作标准,确保粮食收储全过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规范《粮食质量档案样本》和《粮油仓储管理常用表格表样》,严格针对“一规定两守则”规定执行储粮标准、落实质量监管,确保储备粮质量合格、数量真实。二是保障县级粮食安全储备。做好1.2万吨县级储备小麦和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备的2.2万吨商品小麦储备管理,严格按照“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的工作原则,做好740吨应急储备面粉和80吨食用油规范管理,确保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管理规范,能够有效满足应急情况下的粮油供给需求。按时做好粮油轮换按照应急成品面粉一季度轮换一次、食用油半年轮换一次的要求,自2023年1月30日-3月7日,应急成品面粉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轮换任务;自2023年5月7日-6月7日,应急成品面粉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轮换任务,2023年6月1日-7月3日成品食用油完成上半年轮换任务;2023年8月17日-9月17日,应急成品面粉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轮换任务。

3、食品质量提升情况。第一,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我县实际,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模、业态划分为B、C、D级,分别由县、乡、村三级干部包保,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简称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目前我县4356家食品生产经营户已由县级、乡镇级、村社区级干部完成了包保责任的落实。第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初开始至今,在全县辖区内开展2次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492家次,下达整改督导单51,对1家集体供餐单位立案查处。二是做好中和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2023中考和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及保障方案,安排干部驻点监管今年6月在县第二中学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快速检测活动现场抽检5种食品5个批次,现场进行了快检,检测结果为合格。此项工作进一步确保考生“舌尖上的安全”,为考生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第三,开展节日市场及旅游旺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强节日和旅游旺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重大节日和旅游高峰期间检查各类点位32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5份,立案3起,已全部结案。今年7月我局邀请新疆华博检测中心在“天山花海”景区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快速检测活动。现场社会公众最关心的前5个品种5个批次,现场进行了快检,检测结果为合格,当场公示检测结果第四,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化治理工作加强食盐、特殊食品的监管工作。一是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农贸市场快检室重点对其市场内果蔬每天定期抽检,检查农药残留和添加剂保鲜防腐等安全性指标,检测结果每天按时在市场内进行公示。2023至今农残快检室检验食用农产品4649批次,合格率达100%。同时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参与和监督作用,2023年4月13日伊宁县市场监管局协同新疆华博检测中心在再就业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快速检测活动。现场社会公众最关心的前5个品种6个批次,现场进行了快检,检测结果为合格,当场在农贸市场公示栏上公示检测结果第五,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为重点,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伊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特殊食品经营户参加“特殊食品”抽考考试,考试通过率10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对辖区内4家超市,8家孕婴店、73家保健食品经营店进行了检查,保健食品备案45家5家存在专区专柜设置不到位、未按要求张贴警示语、与普通食品混放等,责令当场改正检查各类食盐经营户107家。第六,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加强行业反食品浪费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通过各类专项培训,例如新开办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规范培训、食品生产企业培训、茶叶、乳制品、奶茶店、餐饮行业等各类培训工作中对经营户开展25次反食品浪费培训,参加培训人员650余人。经营场所张贴反浪费宣传资料。在我县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大型餐饮店张贴反食品浪费光盘行动海报1000余张。日常检查工作当中,向经营者、消费者宣传倡导光盘行动,查处食品浪费案件4起第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持续对全县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部分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632家,餐饮服务单位1153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455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82份,立案65。第八,落实抓好食安办重点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签订责任书20份,二是5月召开食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通报了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作重要指示。三是制定2023年伊宁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第九,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市监局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核准两个环节工作,截至目前,市监局共受理批准8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食品生产变更3家,食品延续申请6家,共受理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835户。第十,做好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近来我局已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包括乳制品专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隐患排查等。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治理。结合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特点,以肉制品、奶制品、冷冻食品、食用油等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原辅料监管,严格生产过程监管。目前已检查食品加工企业115家次,发现整改问题数263个。二是加强标识标签监管。严查食品出厂无标签、标签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三是加强小作坊规范管理,开展了小作坊全面排查,重点对糕点坊、小油坊等严格风险管控,杜绝小作坊违规生产行为,推动小作坊生产卫生达标,共检查小作坊37家,检查覆盖率100%,发现整改问题数55个,实现问题产品早发现、早处置。第十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今年,我局开展食品抽检计划596批次主要涵盖我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糕点、豆制品、大米、蔬菜和面制品等重点食用农产品和其他节令性食品、高风险食品、学校食品等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样594批次,已出具检测报告594批次,抽样完成率99%,其中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8.8%,抽检情况每月按时公示。对于抽检不合格的经营单位或经营户,我局已依据相关程序对其进行查处。第十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今年以来切实梳理和解决辖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集中监管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截至目前,科室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82已结案75,罚没款入库26.2万元

4、药品质量提升情况。第一,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制定了伊宁县关于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结合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共自查问题286条,其中一般风险284条,中等风险2条,目前均已整改。二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246家次,查处案件46起,其中药品案件27起,结案18起,罚没款4.35万元,已完成药品较大案1件,行刑衔接案件1件。三是联合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医疗机构84家,发现各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数量的近效期药品,中药饮片合格证收集不全和药品储存不规范的情况。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目前我县销售中药饮片的企业有35家,已监督检查35家。开展疫苗的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了对伊宁县疾控中心和20家疫苗接种点的监督检查,已将相关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目前正在整改。六是开展了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并结合培训内容开展了考试,目前我县已有4家开展网络销售,暂未发现问题。七是积极组织开展药品普法宣传活动,宣讲团开展宣讲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开展视频宣传12次,开展电子屏宣传30余个,滚动播放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服务群众1000余人,受教育的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和经营企业80余家,切实提高了宣传效果。第二,医疗器械监管:一联合伊宁县公安局、卫健委和医保局开展医疗美容和口腔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活美容机构18家,口腔诊所7家,立案1家,结案1家。开展含麻类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监督检查。目前我县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含麻类药品均按照闭柜储存、远程审方和实名登记的要求正常销售,暂未发现大批量购进含麻精类药品的情况。对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进行了监督检查,暂未发现问题医疗器械案件8起,已结案6起,罚没款2.34万元第三,化妆品监管:一是监督检查36家化妆品店、33家理发店和158家化妆品兼营店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试用装无有效期,要求立即下架,停止试用。目前化妆品案件立案查处9起,结案5起,罚没款1.1万元。二是结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安全用妆、共治共享”的化妆品安全进社区、校园系列活动我县共有30余个班级开展了此次活动,惠及儿童人数1300余人。三是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27家,查处共性问题2条,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四是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化妆品备案人的年度报告工作,目前我县有1家化妆品备案人,产品年报已经完成。五是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和“同心护旅”的专项监督检查,已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向我局递交了自查情况说明,截至目前该企业未开展委托生产工作;同时结合“同心护旅”监督检查涉旅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66家(其中:检查高速公路服务站点1处、旅游景点2处、酒店4家、涉旅化妆品经营企业59家),累计发现问题43个、立查立改43已责令33家企业立查立改。第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一是要针对医疗机构上报不良反应工作开展多场次的监测内容培训,1月10日,组织23家医疗机构,36人开展了不良反应业务工作培训会,邀请伊犁州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高慧为我县23家医疗机构负责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二是建立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队伍。在康之源药业和化妆品经营人员中各选出一名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不良反应评价工作;三是下发不良反应监测通报9份,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上报任务的三个乡镇的领导和卫生院院长进行了约谈。截至目前不良反应完成情况:药品完成396例,完成率108%,医疗器械完成230例,完成率115%;化妆品完成104例,完成率113%;四是落实疫苗追溯监管系统使用要求,每日对疫苗预警信息进行通报,向疫苗预警处理滞后的乡镇下发了提醒,对两家疫苗预警处理不及时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五是开展药店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工作,梳理全县零售药店明细,根据连锁化经营情况,列为ABC级管理。目前列为C级管理6家,B级管理103家;A级管理4家,目前已有105家药品经营企业在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已全部完成自评及审核工作。

5、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情况:2023年区域产品质量检查合格率达100%,全县生产领域区域产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伊宁县共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水泥生产企业、1家化肥生产企业、1家滴灌带生产企业、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执法人员强化对工业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获证必备条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原材料进场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企业委托加工情况、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情况、企业的产品标识标注情况、产品质量追溯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二)工程质量指标

6、建设工程质量指标。第一,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情况:截至目前,2023年以来,建筑工程项目共54项,建筑面积约52.63万㎡。住建局2023年结合年初部署,加强对在建工程质量监管,共计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5次,质量通病专项检查4次,建筑建材实验室检查2次,对商品混凝土检查2次,对在建工程定期不定期节点监督确保及时消除在建工程质量缺陷。一是开展质量月工程质量观摩交流,今年以质量通病为核心,以常见质量问题为引线,加大质量巡检频次,责令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保证在建工程质量。充分发挥企业职能,截至目前,建筑工程共下发质量整改5份,已整改5份。做到质量关口前移,切实做好工程质量把关。二是推进工程质量信息监管,强化社会监督。2023年我县建筑工程已全部在建设云平台上报监,并录入完整信息,建立信息平台,落实永久性标牌制度,公示各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实行群众监督,与2022年度相比更加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完成永久性标牌16项。第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开展五方责任主体终生承诺制度,落实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生承诺书,以加强信息监管,推动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力度,督促各责任主体夯实责任,从源头确保了工程质量。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推进工程数字化建设与2022年度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推动质量终生承诺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共计签署质量责任终生承诺50项。

7、水利工程质量提升情况:第一,水利行业质量提升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氛围。加强对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间隔期的培训,加大对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利用施工现场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广场科普、农民工教育培训、制作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编制宣传手册等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民众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大力开展水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加强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水利质量安全水平,按照我县水利行业质量安全检测计划的要求,有序开展水利行业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伊宁县的实际情况,重点对2023年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针对性抽验重点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检测。第二,工程质量指标。一是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情况:2023年水利工程项目共16项(含续建项目),总投资17.72亿元,计划投资任务4.3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35亿元,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项目4项,正在有序开展工程建设12项,水利局2023做到不间断对在建工程质量监管,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在建工程不定期节点监督,积极主动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及时消除在建工程质量缺陷。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全县水利工程点多面广,涉及农田水利、人饮安全、高效节水、河道治理等工程。全县水利工程采用州、县两级联合监督,做到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不遗漏,围绕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开展工作,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总体上稳中有升,处于受控状态。结合实际,具体运用,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在确保质量优先的情况下,建一处,发挥效益一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闸、中型灌区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体系,成立质量监督联合检查小组,按照工程项目法人进行人员分工安排,水管、供水、防洪各自确定一名质量监督员,配合质监站对新建项目按程序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签订质量监督书,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开展日常质量监督工作。(2)为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实践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主要包括“质量监督申请制度”“项目划分申报审批制度”和“质量评定申请制度”等三项程序性制度和“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度”“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计划制度”“质监活动台账制度”等三项规范性制度。具体做法为:一是质量监督申请制度。要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招标前(不用招标的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办理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否则不予质监。二是项目划分申报审批制度。要求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施工单位选定后,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及时办理项目划分申报审批申请,明确工程项目的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三是质量评定申请制度。要求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及时提出质量等级评定申请,在接到质量评定申请报告后原则上在10日内安排质检活动。四是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度。在收到项目法人的质量监督申请后,一般在14天内以文件形式(一般在质量监督申请批复中)明确项目质监组织形式和质监人员安排,明确质量监督责任人。对规模较大或需由不同质监机构联合履行质量监督职责的工程,一般设立工程质监项目站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而对于面上中小型工程一般明确质量监督责任人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五是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计划制度。对规模较大的工程,一般在项目划分后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质监责任人对照施工进度安排,制定质量监督实施计划,并据此安排质量监督活动。六是质监活动台账制度。每次质量监督活动,均要求质监人员做好质监活动台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则要单独出质监纪要(或质量监督整改意见),下发给各参建单位,并要求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研究整改,并书面回复本站备案。3、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建立施工单位红黑榜,奖惩分明;二是提高施工工艺,在今年各类水利工程施工中加大水利三检制执行力度,确保混凝土质量;三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是否建立质量管理网络,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人员到位情况,以及它们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第三,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分析全县建设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日渐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对合同履约、施工现场管理和专项活动开展实施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抓工程质量的意识不断增强,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对主要原材料的质量监督,较好地控制了工程源头关。混凝土浇筑质量不稳定,监管难度大,优良产品质量不高,混凝土结构不重视混凝土养护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参加了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对如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行了专业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县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奠定了基础。

8、公路建设质量提升情况。第一,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方位加快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竭尽全力抓管理、抓质量、抓进度,确保了交通项目建设稳步顺利推进。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00.4公里,包含县道X705线、青年农场Z775线、天鹅大道Y014线、阿勒推黄公场周边道路、吐鲁番于孜乡下吐鲁番于孜村、多浪农二队村道等;实施危桥改造项目5座;完成标志牌、标线、波形梁护栏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9公里;项目质量均为合格工程。第二,持续强化交通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是严格项目工程“四制”管理。认真落实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建设项目一律按设计批复控制,严格按建设程序实施,有效规范了项目管理。特别是项目招投标全部委托法定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法规政策和招投标程序办事,并对投标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资质适当、实力可靠、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入选中标。二是强化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责任,按照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检验程序,对申报开工路段严格审查开工条件,确定专人对开工在建路段加强经常性巡回检查和验收把关,明确要求,坚守岗位,全程监理,切实做到把好每道施工程序和每项筑路材料的“工程质量关”。第三,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以适度发展为原则,规范秩序为根本,优质服务为宗旨,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健全完善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监管机制,通过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质量信誉考核和深化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了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一是不断强化客运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法营运车辆、客运车辆私抬票价、线经营、擅自延伸线路,乱收费、服务质量低劣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23年受理和回复12328投诉258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执法检查企业45家次,排查隐患195项,整改率100%,对2起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罚款0.2万元。实现隐患数和违法行为数“双下降”,同比下降分别为18%、33%。二是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优服务”目标,面对群众出行需求旺盛,客流量大幅增长的形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据统计,1-11月份通过公交、出租、线路等方式运送乘客687万人次。积极组织人力和运力,做好全县寄宿制学生往返工作,每周五常态化集中运送学生6500人次。我局根据各乡镇反馈的情况,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摸排数据,及时为乘车困难的村队调配车辆,增加运力,目前已新增线路3条,新增车辆11辆。启动“护航高考爱心助考”活动,共有67辆出租车驾驶员和13辆公交车无偿为考生提供送考服务,传递出交通系统的关爱和祝福。三是加大交通综合执法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持续加强综合执法工作。县城、S220线、G218线三个片区执法组和资源路卡点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行业乱象治理,突出夜间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截至11月份,出动执法车辆近630辆次,处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车辆、客运班车违规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342辆,罚金111.78万元。通过在持续执法威慑下,运输秩序逐步取得向好的结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3月27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张贴通告34张,召开企业座谈会4次,下发问卷调查30余份,接听各类投诉92个,均未涉及逐利执法等5个整治重点方面。对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共梳理自查问题4条,运输企业及司乘人员反映问题2条,发现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毕,整改率100%。第四,认真开展公路养护工作,有效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周密安排、精心谋划,年初“春融期”积极开展路况调查,调查路线近300公里,病害面积42606平米。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时开展日常养护,投入资金234万元,完成对208公里近24000平方米的道路坑槽、龟裂等病害进行修复,确保道路通行安全顺畅。投入资金658.41万元,完成养护大中修项目2个共143.1公里养护工程。积极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要求,完成对全县所有2587公里的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其中1009.878km县乡道路面自动化快速检测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检测,通过检测进一步掌握全县乡村道路路况水平;积极做好迎检准备,5月份顺利通过“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外业审查,2023年8月被评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起职责明确、权责清晰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今年以来,对各乡镇工作成效考核1次,下发通报1期,通过“路长制”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切实督促乡镇村队管好护好农村公路。

9、林业和草原工程质量提升情况。第一,造林绿化工作情况:全县特色林果总面积16.51万亩,挂果面积达到9.35万亩,预计2023年林业生产产值纯收入达到6.72亿元,其中:果品总产量达到11万吨、产值6.35亿元,较上年产值增加6%以上;伊宁县人民政府年初印发乡镇(片区)《2023年春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完成退化林地修复任务5000亩,工程造林补植补栽6500亩,采伐迹地更新5050亩;完成育苗112亩;第二,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情况。完成林果示范园建设10个,其中州级林果示范园2个,县级林果示范园7个,乡级林果示范园1个。对三级林果示范园进行冬季修剪,科学树形培养,病虫害防治等,修剪面积约10万亩。建设林果基地2个,卡拉亚尕其乡5400亩林果示范基地,喀什镇天山花海9600亩林果基地。结合2023年“今冬明春”科技培训活动,共培训果农35余场次,培训果农950人次。完成20个乡镇(片区)的39个行政村村庄绿化美化项目,总投资780万元,绿化面积约3900亩,绿化苗木约128700株,绿化花卉约4万株。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15000亩,总投资300万元,涉及19个乡镇(片区),主要通过修剪、病虫害防治、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措施对果园提质增效。林草局安排专人,定期指导示范村建设,指导示范村建设的效果和质量,树木定期浇水灌溉,修枝打药,树干涂白等措施。并于9月16日组织40名工作人员,分2个小组对胡地亚于孜镇上胡村、吉里于孜镇五道桥村、愉群翁回族乡下愉群翁村、萨木于孜镇撒拉村4个村院屋工程示范线路区域5000余株绿化树木进行整枝修剪工作。林果产品样品抽样送检。为强化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促进林果业高质量发展,先后抽检两批果品,第一批主要抽检杏,共20个样品;第二批主要抽检新梅和葡萄,各5个样品。协助林果企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其次安排林果技术人员做好果园生产、林果标准化技术的全程指导,加强林果品质监督,确保林果能顺利销往国外,开拓新的市场。推动林果高质量发展。新疆天山花海农旅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县嘉园农林有限公司和伊犁金泰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9000多亩果园获得出境新鲜水果果园注册登记,新疆天山花海农旅集团有限公司喀拉亚尕奇基地的伊宁雪梨还因其显著的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以及稳定的供应量、消费市场和较高的公众认知度、美誉度被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纳入了2023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当中。第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情况。加大苗木检疫执法力度,检疫调入苗木总计15.6421万株,对105立方米杨木板材和2347立方米松木板材进行复检,对调出的12100立方米杨树板条、75立方米杨树圆木进行检疫。对全县20个乡镇(片区)以及小叶白蜡保护区内的白蜡窄吉丁虫寄主树种进行喷药防治,防治(预防)面积2.7万亩,对小叶白蜡保护区内13.1万株白蜡、榆树、杨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苹果病害主要采取剪除果树发病枝条、摘除病叶、病果及时焚烧处理,对树干进行涂白,防止病发枝条感染健康树体。虫鼠监测情况,鼠害平均受害株率为11.25%,危害程度为轻度;春尺蠖平均密度0.03头/株,春尺蠖发生面积149.7亩,危害程度为轻度;蚧壳虫平均密度20头/株,危害程度为轻度;舞毒蛾平均密度1头/株,危害程度为轻度。第四,资源林政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96份,批准采伐量为21883立方米,重点对病虫害林木、干枯死亡严重、农田水利项目、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办理采伐;依法办理使用林草用地手续9件(其中:征占用林地项目2个、征占用草地项目7个);完成森林督查系统第一批推送变化图斑7个;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伊宁县草原(含跨区使用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伊宁县草畜平衡管理实施方案》;新增人工种草面积0.14万亩、完成返青监测和国家级固定监测工作、开展1次鼠害调查、蝗虫防治面积1万亩。第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林草局结合2023年3.12《植树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日、加强宣传,各乡镇参加培训的群众共4次300人,2023年3月3日是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我局野生动植物办共营救了两只凤头水鸟、一只天鹅、一只雕鸮、三只金雕(包括幼崽)、五只小猫头鹰、一只石鸡、一只黑耳鸢、六只红隼幼崽等共救护了20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重点检查了城乡农贸市场、餐馆、快递公司等场所,严格调查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截至目前,共突击检查了野生动物活动区域、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八部门共联合执法检查共4次,监督检查场所54处,出动执法车41次、出动执法22人、栖息地巡查291次、疫源疫病巡查230次。充分发挥执法合力,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三)提升服务质量

1、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第一,旅游产业指标情况。2023年旅游人数任务指标298万人次,截至11月1日,共接待游客403.7151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5.47%;全年旅游收入任务指标9.05亿元,截至11月1日,实现旅游收入10.0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38%。在财政支持下,聘请新疆西盟全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对全县旅游资源持续摸排,研究制定《天鹅泉景区规划》《托乎拉苏景区产品提升和营销策划》《伊宁县旅游产业发展策划》,目前正在修改完善,经审定后确定。第二,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打造旅游特色品牌。一是举办域见·天山花海”伊宁县薰衣草音乐节、伊宁县“庆七一迎二十大,域见花海时装秀”活动,召开伊宁县文化旅游工作推进会暨乡村文旅活动启动大会,吸引了大批游客,让游客感受到了伊宁县旅游的发展成果和独特魅力运用网络进行“魅力伊·和美杏乡”品牌营销,依托“两微、一抖、一站”主渠道开展云端营销,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图文、短视频作品13部,全网阅读量达41万人次。以“电商+农产品+旅游”形式,举办“和美杏乡·特色商品展销”,涵盖蜂蜜类、干果类、果酱类、菌类等9大类共100余款规格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92万元。以“5·19中国旅游日”为契机,举办“青春孕育希望,享受美好旅程”为主题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邀请发图麦、若欣、古丽努尔等网络达人参加活动,当日旅游人次达2540人。提前做好节庆假期、冬季旅游等准备工作。第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文旅领域无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的113处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开展了401次的常态化执法检查及92次双随机检查。与公安、工商、消防等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14次,截至目前,共办结违法案件9起,查没图书1900本。二是抓好网络管控,对20个点歌系统完成了2轮次的全覆盖指导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01次。三是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在5家企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300余份,现场讲解500余人次。

2、提升商务服务质量。第一,开展制造业专项质量提升行动。一是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加快煤化工、矿产品加工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技术改造。2023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4个。二是推动信息技术产业,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标准应用。根据自治区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两化融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43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通过全国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分平台评估诊断服务系统完成了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自评估诊断对标工作。三是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工业领域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分类分级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开展相关政策宣贯和业务辅导,23家规上企业已完成自主定级。四是组织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数据成熟度管理模型贯标培训,学习贯彻数字时代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相关知识。加强DCMM的宣传指导服务工作,以确保贯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服务于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化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五是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我局首先积极梳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并采取“进企业、进园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下发“2+5”重点人才计划申报项目,并举办“2+5”重点人才和项目申报培训会,10家工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培训会。详细解读了“2+5”“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2个综合型人才计划,以及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研创新平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揭榜挂帅”招才引智计划、重点园区引才育才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等5个重大人才项目的申报指南。目前,推荐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摸煤气化4.0MPa流化床关键设备与技术开发、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定向转化获取电子级碳酸二甲酯的中试技术开发、新疆华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前纺原棉异性纤维智能分拣装备研发与集成应用3个项目申报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申报项目资金4000万元。推荐新疆天山花海农旅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新疆薰衣草产业创新研究院项目,申报资金2000万元。推荐新疆金川矿业有限公司申报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资金200万元。推荐新汶陶瓷、金川矿业、庆华能源集团、永宁煤矿等企业申报“天山英才”优秀工程师和青年工程师项目,截至目前44名工程师申报。六是为3家企业申报伊犁州“专精特新”企业项目贷款贴息,7家企业申报伊犁州新升规纳统一次性奖励政策,1家企业申报伊犁州“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补政策。第二,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改进。一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我局定期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行动,先后深入46家规上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运行及产品质量情况,并收集企业影响企业生产运营的质量、融资、用工问题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信易贷”平台,摸排企业融资需求,通过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了企业融资问题。二是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以培育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围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解读、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提升产品质量等内容进行培训。组织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参加“银河培训”“一起益企”培训、“食品安全”培训100余人。三是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我局积极配合,开展了“质量月”宣传活动,悬挂了走质量强国之路的宣传标语,使企业提高和关注产品质量,鼓励企业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应用精益生产先进质量工具和方法。四是持续推进新疆品牌建设,组织3家企业参加2023年第八届“创客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伊犁州选拔赛。五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县工业领域质量帮扶活动,规上36家企业开展了2023年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建设专项帮扶调研,掌握企业质量提升具体需求,调研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六是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哈企业对接会及第133届、134届广交会、乌兹别克斯坦—中国新疆商品展览会、夏投会等。目前,已有13家企业参展。第三,加强成品油零售体系监管,做好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我局组成由1名党组成员带队的3人检查组,每日对行业监管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其中,对加油站每月至少实现1次全覆盖指导检查。截至目前,专项整治期间,已累计检查出各类生产安全隐患33个,责令立即整改19个,限期整改14条。

3、提升通信服务质量。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系列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综治办等七部门有关意见和工信部等六部门通告,扎实履行央企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把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作为重大社会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坚决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为进一步规范移动电话业务受理规则和受理流程,根据总部中国移动个人及家庭市场基础型业务规范相关规范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移动电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根据新疆通信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电话用户实名制加强电话用户入网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新通信管函﹝2021﹞39号)文件要求,加强源头治理,从严从紧规范实名登记要注重源头治理,坚决防范冒用用户身份信息和倒卖移动电话卡风险,将实名制工作做实做深。按照公安管人、行业管卡的原则,开展业务流程梳理,严格按照《伊犁州“两卡”扫码管理的工作规范》受理相关业务。让开卡人签署《关于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银行卡、身份证件、对公账户等涉嫌违法犯罪告知书》,对开卡人员尽到风险告知、提醒义务,引导用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及时响应客户提出的不知情办理号卡的销户需求,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报告。狠抓入口关不放松,根据州通信管理办公室、上级公司以及县公安局实名制管控要求,新入网用户实名制核查100%落实到位,用户资料信息100%规范合规。第二,全员学习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案例。提高主动服务能力,构建全方位反诈宣传体系。第三,配合上级单位对涉案号码、异常通信号码核查、关停,按要求做好黑名单管理。第五,进一步细化电诈违规行为渠道处罚工作,为加强渠道管控、严防号卡异常流出,结合渠道实际销售行为,通过紧扣关键环节,实事求是核查处罚,形成有效约束和严肃威慑并举。第四,中国电信伊宁县分公司持续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网络布局,提高通信网络覆盖率和宽带接入能力。通过靶向投资、按需建设,快速部署城市及重点乡镇5G网络。通过存量盘活、深化共建共享及网络优化补齐4G网络覆盖短板,以千兆小区改造为抓手,迅速提升千兆宽带接入能力,确保伊宁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通信服务。第五,加强通信设施维护管理,全力做好各类保障工作以网络质量满意度提升为抓手,夯实基础运维管理工作,持续提升网络健壮性和抗风险能力,做好无线基站、传输线路的巡检,降低断站、光缆抢修时长,确保网络正常可用,实现重要段落光缆抢修4小时恢复,重要客户故障4小时恢复。确保OLT在线率99%以上。持续聚焦客户感知,加速三千兆网络部署,以移动、宽带网络质量提升为抓手,主动迁移南岗、墩麻扎、上胡村等杆路50多个,完成杆路扶正40多个,打绑桩100多个,完成20多个5G基站开通,目前完成杏花节、乡村足球超级联赛、高考、薰衣草文化旅游节、天山花海农民丰收节、马拉松等现场保障任务10余次。

4、民政服务质量提升情况。第一,民政福利机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结合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民政福利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自3月初开始,在全县民政福利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民政福利机构食品留样3天要求,出现问题可及时追根溯源。三是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加强行业反食品浪费工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开展12次反食品浪费培训,参加培训人员40余人,张贴反食品浪费光盘行动海报10余张。日常检查工作当中,向护理员、供养对象宣传倡导光盘行动。四是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重点围绕“五个聚焦”精准发力,切实维护集中供养对象“舌尖上”的安全。五是与县人民医院签订了《“一降两抗”药品销售责任书》,按照四类药品登记系统要求进行检查配药。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和医保局开展民政福利机构医药及器械的监督检查,确保集中供养对象的安全。第二,民政系统工程质量指标。1.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情况:截至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共1个,建筑面积1000㎡。结合年初部署,加强对在建工程质量监管,共计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2次,定期不定期节点监督确保及时消除在建工程质量缺陷。2.推进工程质量信息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建筑工程已全部在建设云平台上报监,并录入完整信息,建立信息平台,落实永久性标牌制度,公示各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实行群众监督,与2021年度相比更加规范化,截至目前,已完成永久性标牌12项。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开展五方责任主体终生承诺制度,落实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生承诺书,以加强信息监管,推动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力度,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强行为自控,从源头确保了工程质量。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强化“三违”管控,推进工程数字化建设与2022年度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第三,提升服务质量。(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民政领域无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的养老福利机构开展了20余次的常态化检查及双随机检查。与公安、安监、消防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截至目前,发现隐患10余起,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在福利机构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宣讲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50余份,现场讲解150余人次。(2)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情况。一是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严格落实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南的防控措施,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因病外出和入驻机构院内维修人员防控管理措施作出适度调整,针对安全隐患问题,逐一维修和排除,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政策条件帮助养老服务机构渡过疫情难关。二是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准备工作。要对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同时对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到位;民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鼓励福利机构向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工作。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组织进行“回头看”,完善消防、食品等方面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将排查出的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养老机构职责,指导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机制。推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四是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巩固开展的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作成果,按照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设备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快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达标验收工作。我县两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一家农村幸福大院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维稳措施,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完善了消防实施设备,并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院内餐厅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养老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和星级机构创建活动,全县养老机构普遍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全流程公开,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五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结合福利机构实际,及时梳理和摸排护理员缺口岗位,及时报备人事部门开展招聘工作。进一步强化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政策理论、管理能力、业务技能、食品安全等知识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按照《自治区基层议事协商工作指引》,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协商议事能力,将“四议两公开”“村级议事协商”机制体现在民主协商议事、民主决策管理和村(居)务公开全过程,温亚尔镇布力开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验点,已完成试点中期评估工作。二是持续创新“五社联动”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方式,完成了乡镇“社工站”建设全覆盖。争取1个20万元社会工作项目,受益群众1000余人次。(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聚焦社会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开展了清理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行业协会乱收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5个专项行动,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家,注销1家。同时大力培育备案类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目前已备案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867个(农村675个、城市192个),争取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用于鼓励、孵化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5、提升邮政服务质量。伊宁县分公司所辖21个邮政网点,其中9个电子化自营网点,12个普遍服务邮政代办网点,县公司党支部、管理班组高度重视质量安全,通过加强质量提升组织保障,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求所有网点严格落实寄递服务各项标准,保障营业场所、末端网点稳定运行,严防非法出版物通过邮政渠道流入市场。落实各项质量推进措施,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和投入,确保全年质量目标的实现。第一,落实寄递服务各项标准:保障营业场所、末端网点稳定运行,依据“扫黄打非”,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严防非法出版物通过邮政渠道流入市场,所有营业人员上岗前经过“扫黄打非”培训并签订责任书张贴网点,在收寄过程中若发现用户交寄或夹带非法制品及时登记并上报当地派出所及伊利州分公司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工作要求,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将危险物品进行传递,严防违规收寄禁寄物品发生重大寄递安全事件,严格执行邮件寄递“三个百分百”开箱验视、实名制登记、过机安检、眼同封装制度。第二,普遍服务监管:已全面推行个人征信条码化,优化大宗信函质量检测办法,加快信息系统技术监控力度。利用新一代营业、投递平台信息系统,开通第三方扫码支付功能,推行手持智能终端实时反馈妥投信息,提升反馈邮件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全面推行外勤点位监控功能,杜绝丢点甩片,优化跟段检查和接转点检查方式,提升收发室、物业、村邮站等邮件接转质量。充分利用系统监控工具,结合现场调研检查,精确定位投递质量问题突出机构,对照整治内容,从投递作业、服务能力、质量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整改。通过对网点系统登录、视频监控、业务量收等运营情况进行动态交叉核实,确保营业环节普遍服务达标;通过保障投递场地、设备配备到位,21处农村投递网点及邮政代投点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保证90天以上视频保存期,积极推进农村投递汽车、电动车化,保障投递频次、深度、时限符合监管标准。第三,便民公益服务:重点推进与公安部门、税务、检察等部门的合作,继续做好“警邮”“税邮”项目,丰富品类,加载社区团购以及车险、简易保险等普惠金融服务;持续做好“爱心包裹”“军队喜报”服务支撑工作,提升公益项目影响力。第四,提升普遍服务客户体验:所有网点对服务范围、各类邮件收费标准、申诉、投诉、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建立邮件丢失、破损理赔制度,利用11185、11183投诉平台及时处理问题邮件,认真对待用户投诉问题,及时解决客户诉求,最大限度保障了用邮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五,快递入村入社区服务:积极对接小区附近商超、便利店增设邮件代投点,极大地缓解了县城收寄、投递网点的压力,彻底解决了用户寄件、取件难、排队时间长的问题,为各乡、镇、场当地用邮客户提供了方便的用邮需求,积极推进邮件进村、进社区的相关要求,对132个行政村全部做到邮件下村,做好为民办十件实事,解决投递“最后一公里”的困难。

(四)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信访件20件,其中带“*”号5件,移交兵团2件,移交精河县1件,协助伊宁市办理1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督察反馈问题共计13项,已完成销号2项;6项问题已整改完毕待销号,5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信访件11件已全部办结。向伊犁州反馈问题41项,伊宁县认领23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上报销号18项,正在申请州级验收3项,2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第二,严把项目审批,主动优化服务促经济发展。严把建设项目审批,严禁两高项目落地。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截至目前,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4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31个,配合上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3个。第三,加强污染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庆华集团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台,弓月热力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台,有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一企一策,重污染天气的监督检查;截至11月7日,县域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01天,优良天数比率98%,PM2.5平均浓度19μg/m3,重污染天数0天,优于州级下达任务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在自治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范围内;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整治工作,对已登记的418家企业进行质量审核,新办理10家,延续15家。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已摸排16个入河(湖)排污口;借助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对县域内3个已划定的水源地每季度进行监测,水质稳定保持在Ш类或优于Ш类水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配合自治区对黑臭水体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末端排水,县域内未发现黑臭水体。三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辖区内29家产废企业及24家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指导检查工作,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全县危险废物产生重点单位实现网上申报2023年管理计划申报率达到100%;截至11月7日,我县24家医疗机构共转移、处置医疗废物105.984吨29家产废企业共转移、处置危险废物48437.51吨;动态更新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备案,完成2023年土壤污染隐患自查报告。四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配合乡村振兴局深入20个乡镇(片区)的40个村进行整村推进评估验收,农村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对项目库中的《伊宁县伊犁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上报至生态环境厅。第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一是严格落实随机抽查机制。详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帮扶工作方案,不断完善伊宁县区域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共抽查企业7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起。对县域内23家企业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全面覆盖开展普法帮扶指导企业337家次,促使企业自觉学法、守法。二是及时办理环境信访问题。累计受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6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开展高考、中考禁噪。高考和中考期间,出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32人(次),进驻县城考场维护生态环境四是强化铁军建设。持续开展“争先进树形象有影响敢担当”铁军建设活动,选派18人次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岗位初级培训班、行政执法线上培训、州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第五,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注重应急安全。截至目前,已完成14家企业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抽查指导企业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资料16家,对县域5家伊犁河流域重点风险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开展跟踪服务,参与学习观摩州局开展的伊犁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二是规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对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帮扶指导,自行开展帮扶企业2家,审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21家次,督促企业做好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监测数据录入,相关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结果完成率100%,公开率100%。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开展2期生态大讲堂,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各相关单位及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撰写并向县委、县政府等上报职能信息39篇。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开展环保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以及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系列活动,共面向4500余名企业员工、学生群众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品600余份,上报宣传主题信息3篇,制作综合活动小视频2个。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质量技术基础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更大限度服务市场主体。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利用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缩短了办理流程时间,提高了登记效率。同时全面优化服务质量,由过去多级审核改为现在的“直接核准制”,实现一人通办。在业务窗口新增了咨询服务引导,设置了审批工作流程,印制了业务流程图、服务指南,做到了咨询服务一口清、资料发放一手清,方便办事群众。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企业设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体户证照和简易登记事项当场办理。截至目前,我县存续各类市场主体28033户,其中企业1910户,个体工商户257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91户,2022年期末实有26388户,同比增长7.3%;2023年新办理营业执照2403户,其中企业3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0户,个体工商户2041户,2023年营业执照同比增长率为6.3%。

2、在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举措。第一,提升准入服务便利化。全面推行“立等可取”和“容缺办理”服务;对材料提交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非要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材料提交不全的,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待材料补齐后予以受理。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业务实现一日办结。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支持劳动者多形式灵活就业和创业,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均可进入,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截至目前,已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349份。第二,依法做好“个转企”登记注册工作。在窗口设置咨询台,做好宣传咨询及指导工作,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提升规模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2023年,伊宁县弘熙龙威体育培训有限公司,伊犁融品汇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已成功转型,增长率为25%。第三,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提供助力。对政府重点项目和各类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落户,提供“管家式”服务,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全程提供服务,由原来的“我要办”变为现在的“帮您办”,开辟“绿色通道”服务,截至目前,已为新疆门总纺织有限公司,伊犁优源纺织有限公司,新疆祺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招商引资企业全程服务。第四,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一是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推行“线上咨询、不见面审批”。注册登记窗口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将网上办理渠道、办理方式、业务人员联系电话及时告知公众,方便申请人及时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二是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退出服务,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场景,为个体工商户查询档案及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做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工作,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同步便捷办理。第五,落实市场主体“简易注销”退出机制。在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主动告知办理流程,对于营业执照丢失人员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最大程度指导帮助企业使用简易注销登记途径,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将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期由45天压缩至20天,待公示期届满后20天内,市场主体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2023年1月至今,我科室共受理简易注销业务22件。

3、夯实质量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反映伊宁县各领域质量状况,向社会传递质量安全信息,提高质量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伊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推动各级开展质量统计分析。第一,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积极宣传“新疆品质”认证工程,瞄准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申报“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成功指导天山花海农旅集团公司获得薰衣草产品认证。继续深入开展“百千万质量强企工程”,积极组织县内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参加由州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万名质量明白人培训”,线上、线下共计培训人数15人,考试通过率100%。积极组织县内生产企业聘用“首席质量官”并召集相关人员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培训课程,获得培训证书。调集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多名工作人员组成天山花海旅游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小组,积极指导天山花海农旅集团申报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并成功于10月底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了项目入选信息。重点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今年5月5日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对我县五家工业产品生产获证企业进行了培训落实,并在自治区市监局质监处调研检查中获得较高的认可。在今年九月份开展了“质量月”系列活动,在我县企业、社区、广场、检测机构等场所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第二,推动计量保障。一是创新计量工作思维,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重点计量器具和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管,结合质量强企工作深入企业扎实开展帮扶指导,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夯实企业计量管理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提升计量管理水平。伊宁县法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血压计、压力表、二等砝码、三等砝码),今年迎来资质复审工作并全部通过考核,在7月至9月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新建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测项目(电子天平)。二是推行“新疆计量智慧管理系统”,实现“一网通办”。伊宁县已注册单位总量105家,注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家,注册登记计量器具数量2463台,已检定计量器具合格率100%。三是对夏粮收购使用的天平、水分测定仪、电子衡、容重器等计量器具开展检定,为夏粮收购提供技术保障。截至目前,共计检定各类计量器具966台件,其中:压力表543台件、电子秤234台件、电子132台件、血压计57台件,累计减免65.722万余元。第三,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一是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2023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重点领域安全整治行动要求,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检定认证市场监督检查。伊宁县现有检验检测机构6家,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发现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处理。2023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12家单位。二是积极开展“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活动,精心部署,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让群众了解计量与认证检测不但与高精尖科技创新紧密相连,也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形成有力度、有声势的活动氛围,有效提高群众对计量与认证认可认识。

4、开展维护营商环境执法情况。第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实施召开伊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伊宁县政府副县长马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22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宣读了《伊宁县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审议通过《伊宁县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马晓军副县长要求要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作用,加大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加强宣传。在伊宁县零距离公众号平台发布《伊宁县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十大典型案例》;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天山西部分局伊宁派出所、伊宁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伊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伊宁县烟草专卖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进校园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巴扎等3场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1100余人次。3月15日,在伊宁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平台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参与,提振消费信心的视频,月亮湾建材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力创宏盟二手车交易市场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开克里瓦美食餐厅、古海尔超市等负责人共同发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的口号,营造了人人参与消费维权、人人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全力做好双打工作。3月14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8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成员单位、“双打”工作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共计约600kg、货值约4.0134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被销毁,依法震慑了打击生产销售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集中销假活动通过伊宁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平台进行宣传,扩大了销假活动的影响力,加强了对制售侵权假冒行为的震慑力度。四是我局“双打”案共立案50起,结案19起,其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立案22起,结案9起,案值7.8085万元,罚没款11.5058万元;生产销售其他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立案11起,结案5起,案值0.181万元,罚没款2.1515万元;无证生产销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案件立案1起,结案1起,案值0.192万元,罚没款1.016万元;侵犯商标权案件立案14起,结案4起,案值1.212万元,罚没款0.628万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材立案2起。第二,扎实落实“铁拳行动”工作。为做好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工作,我局制定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对12类办案任务进行科室分解并每月通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21人次,检查单位382立案163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8起,简易程序案件2起,合作社吊销案件12起,企业吊销案件11起,共结案128起,案值298.556938万元,罚没款39.262541万元。第三,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旅游价格监管工作。召开旅游市场价格告诫会,邀请天山花海、托乎拉苏景区及县域内宾馆负责人等35人,要求各市场主体弘扬诚信经营理念,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伊宁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通过我县融媒体平台发布《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提醒告诫书》,联合县文旅局、发改委对三家大型旅游景区、宾馆酒店进行了全覆盖巡查,要求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备案价格,旺季房价不高于平季的1.5倍,积极处理涉旅游市场的投诉和舆情,共调解处理涉旅游区投诉5件,处理舆情1起。二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取得新进展。按照州局《2023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方案》伊州市监[2023]88号文件精神,联合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要求我县辖区内9家教育单位进行自查,抽查了6家教育单位,对2家私立幼儿园未公示校车费的行为进行现场改正。三是重大节假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开展高档礼品、高档粽子礼盒等方面专项检查。对节前生活必需品明码标价、价格走势等方面重点检查,通过我县融媒体平台发布“节假日期间消费警示”确保节日前中后期价格平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发生。通过专项检查,市场未出现违规高档礼品交易,生活必需品交易价格平稳有序。四是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州局《关于开展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伊州市监〔2023〕29号的工作要求,开展水电气暖行业的专项检查,查处伊宁县杏祥供排水有限公司涉嫌向用水单位和个人违规收取供水计量装置费用案,向用水单位退还供水计量装置费用116868元五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检查。同县发改委开展夏粮、秋粮市场联合检查。责令改正2家粮食收购单位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立案查处2家粮食收购单位未明码标价收购粮食案,处罚三千元。六是开展月饼市场和过度包装检查工作。聚焦大型商场超市,重点检查销售过度包装月饼,混合销售,未明码标价,虚标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遏制“天价”月饼。同时查看月饼包装,产品价格和生产日期等情况,详细了解月饼供货商资质证照,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同时加强对新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宣传工作,对2户商家销售的9盒“哈立得”牌礼盒月饼中放置塑料刀叉的行为进行了现场改正。七是开展殡葬市场检查。按照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关于调整殡葬服务行业服务的收费的通知(新价费字〔1999〕22号)》和《关于降低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1625号)的文件要求,给县民政局下发《关于规范收取殡葬服务费用的函》,规范了殡葬服务收费。第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1.持续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一是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政策制定机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成员单位业务培训工作,目前,我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业务培训2次,参加州局视频培训1次,重点学习区局实施方案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二是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各成员单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要求各成员单位进行自查,做好数量排除工作,目前我县无相关违法公平竞争规定政策文件。三是按照州局要求,开展公平竞争抽查工作,做好人民政府网站公平竞争复查工作,对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8份文件,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文件7份文件进行交叉检查,对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卫健委以县政府名义出台3个文件进行抽查,以上均未发现问题。四是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宣传周活动按照各单位监管对象及监管职责,通过张贴海报、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党校、企业、学校、商超等重点场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普法宣传,召开专题集中培训1次,深入企业2家,学校2家,发放宣传材料20份,通过县融媒体发布信息1篇。

(六)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工作

第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围绕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组织收入,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6亿元,同比增长7.2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2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43亿元一是坚持综合治税。建立收入管理工作联动机制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加强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对潜在的收入形成合力,堵塞漏洞。达到以旬促月,以月促季,以季保年,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紧盯正常税源。对39户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继续实行包联制度,及时掌握第一手税源信息,研判收入缴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保证正常税源按时入库,从而做好全年税收分析三是细化创新管理手段,高效精细收入预测。建立收入预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税务、非税执收等部门于每月底对次月收入进行分析研判,剖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增减因素,充分考虑政策、非税收入因素,进一步提升收入预测精准性。第二,优化支出结构,把“质量强县”工作引向深入全县截至10月中旬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32亿元,同比增长19.3%。财政支出运行情况良好,有力保障了公共服务、重点项目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伊宁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紧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精准配置财政支出。截至目前,伊宁县完成“三保”支出193143万元,执行率85.64%,支出序时进度。二是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重大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项部署要求,截至目前,伊宁县完成系统内债务还本付息2.79亿元,超进度完成债务化解任务,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三是完善内控制度,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实现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充分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0月30日共计收到直达资金14.52亿元,形成支出11.88亿元,支出进度81.8%。第三,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工作,提高“质量强县”工作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让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接受全社会监督,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大力提升财政支出进度。二是深化财政信息化改革。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对指标接目标,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督促项目进度和收、流转、执行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进,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资金进行同步推进,大力提升财政支出效率。三是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市场主体原则,打造项目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新模式、落实好减税降费、纾困惠企、稳岗就业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1)做好纾困惠企工作。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落实降低担保费率政策,拓宽担保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2)持续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四是优化金融环境,规范政府投融资载体建设,增强融资能力,进一步繁荣金融市场。(1)根据州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县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季报和年度决算工作。通过财务情况分析报告,进一步掌握全县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经营质量,加大财务监管力度,提高财务数据分析能力,丰富监管手段。(2)鼓励各家金融机构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鼓励县域内各商业银行积极吸储放贷努力增加信贷投放。五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着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推动国有企业不断增强整体实力。制定《伊宁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已征求国有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现已报县委,政府审阅。起草《伊宁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伊宁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配合组织部起草《伊宁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办法》。六是推进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和政府采购改革,促进政府采购阳光透明、廉洁高效。(1)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2)清理政府采购壁垒。伊宁县财政局通过在全县范围内自查,清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政府采购壁垒,确保了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市场采购活动的权利。(3)严把采购程序审批和预算资金来源。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

(七)用好税收政策“红利账单”,打好减税退税、纳税服务“组合拳”。第一,问计问需,唱响办实事主旋律。以纳税人需求为重点建立办税回访机制,问计问需,主动发现办税缴费的痛点、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改进纳税服务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企业开展“帮扶问诊”,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分析,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回应关切与需求,从税收角度准确把握企业诉求,精准施策改进服务,用实际行动解决纳税人困难,助力企业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春雨润苗”和规范涉税中介机构为契机,联合县工商联及企业代表开展座谈,同时解决企业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截至目前,走访纳税人3428户,开展座谈会、集中培训等多样式税收培训,共计培训827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条。第二,分类服务,满足个性化税费需求。扶持中小企业,分类服务,满足个性化税费需求。创新“项目管家”服务举措,积极与多部门对接,推动建立重点项目全程服务机制,通过开设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因企施策、问计问需,为辖区重点项目提供税前、税中、税后全方位、个性化、精准化“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开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体活动,为5户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为1户“小巨人”企业建立成长档案,持续跟踪,全面掌握企业总体情况,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关注特殊群体,设立特殊人群绿色通道1个,推出政策讲解、打印证明和现金收付等适老服务,社保缴费业务到厅即办。截至目前,通过“12366”热线专席、“党员先锋团队”等渠道。针对我县乡镇分布情况,设立两个办税服务延伸点,和税费直通车定期开展延伸服务,旅游旺季税费直通车深入天山花海旅游景点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为旅游企业提供门票审核便利。第三,线上服务,办税体验更优化。优化新办户信息确认流程,提速至0.5小时办结;优化税务简易注销流程,注销用时减少50%以上。充分发挥自助办税区功能,固定专人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和辅导,持续完善和强化“导税制度”落实,确保办税人员有引导接待、答复结果,174项“最多跑一次”,“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不断拓展;大力推广“企微税”互动平台,为纳税人送上“征纳互动”的全新体验,精准推送政策覆盖达100%,“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减少资料报送,落实优惠政策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组织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等落实工作,规范业务办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第四,精准滴灌,全面送达“红利账单”。多措并举抓实抓细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充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条件企业,拉出单子,及时稳妥做好退税、减税、缓税政策宣传,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精心落实好研发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联合县社保局、医保局组建流动宣传队,通过流动宣传车辆发放宣传册200余份;解答热点问题30余项,共同为“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目标继续发力;打通退库“最后一公里”。第五,柔性执法,税收共治更聚力。加强精准监管,将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明晰执法管理环节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当前税收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性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促进规范公正执法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以数治税”推进精准监管。执法手段上将更加注重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方式促进税法遵从度,更加凸显税收执法“温度”;深化数据共享,推进数据预填,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打造“绿色杏乡税费直通车组成摸排小分队深入乡镇开展便民税费服务,持续扩大便民服务圈。

三、存在问题

()大质量工作格局还需完善,企业主体作用有待加强

1、大质量工作格局还需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力度不大,在质量强县工作中,一些措施不具体,缺乏过硬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目前质量强县成员单位协调互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及考核机制有待健全。

2、重规模、重速度、轻质量倾向在一定的范围内客观存在,质量的基础作用在企业中体现得不够充分。

()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较低,整体质量状况堪忧

服务业整体平均顾客满意度不高,数值明显偏低,反映我县服务业整体服务水平与老百姓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服务质量水平行业间差距较大。

四、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加强质量强县工作的指导,经常下基层开展活动督查。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支持,制定和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强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根据县情丰富活动内容,延伸活动触角,保证“质量强县”战略持续高效地发挥好作用。

()建立健全科学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我们将在企业质量状况调查,行业质量状况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和科学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质量安全考核机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打破部门、行业的界限,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12315”等热线建设,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和监测质量安全信息,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监管网络。

(三)加快公共监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县产业集聚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落实自治区、州、县技术机构建设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充分发挥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升级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积极引进质量管理高端人才,培养大批质量从业人员,加强对县级技术机构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继续开展与多层次的技术机构合作,在整合和规划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构建检验检测网络,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共同发展格局。

伊宁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解读: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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