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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数据共享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金华 金东区
招标公告
61.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5 08:29:0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数据共享系统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数据共享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数据共享系统二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后查看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入“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富大厦*楼开标*室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_*************/*****.****?********=*******&***=***-**********-*****.********.*.*.********************************,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_*************/*****.****?********=*******&***=***-**********-*****.********.*.*.********************************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一)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二)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四)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六)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第*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 **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查看),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天谷*****-***-****; *、开标时间后**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查看)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供应商注册页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静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号莲花大厦*幢***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欣、余秋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俞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登录后查看),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登录后查看 *.**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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