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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的猪房地块54亩土地使用权出租
云南 昆明 官渡区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07 09: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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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出租人: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

交易机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号交易大厦四楼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号)、《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云财资〔****〕***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云发改平台建管〔****〕***号)等文件规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租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街道办事处的猪房地块**亩土地使用权,出租内容公布如下: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街道办事处,面积**亩,土地现状:农作物种植,通路、通生活用水。

二、出租方式

本项目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出租底价及竞价增价幅度

本项目土地出租年限至****年**月**日,出租底价为*.**万元(每亩每年***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万元。

四、合同签订及押金

竞得人与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第一年合同土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第二年土地租金须在第一年租赁期满前交付。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万元。

五、出租条件

*.承租人不允许为联合体。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二次转租、转包、分租行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承租人须严格按土地现状使用,不得私自改变现状,改变土地现状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人为损坏土地周边树木,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土地周边树木损伤、死亡的,承租人应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招租用途:农作物种植。承租人在土地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承租人不得对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抵押、入股、转让、转租、分租等,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遵守出租人对辖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出租人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对租赁土地范围内涉及土地、规划、建设、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规定、规范的,应当及时按出租人或者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需赔偿出租人全部损失。

*.土地使用范围内和生产经营中如涉及土地、规划、建设、安全、林木、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合法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或者违反出租人管理规定,未经审批在租赁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开挖、平整、建设、回填土方、设置设施设备或临时建(构)筑物、排污等,视为承租人违约,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全部损失。

*.承租人使用土地期间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同时承租人自行负责管理所属资产及物品。承租人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者资产、物品被盗或人为损坏等情况均与出租人无关,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若承租人发生安全事故合同立即终止,已交土地租金不予退还,因承租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需赔偿出租人全部损失。

*.若遇出租人场所发展需要、政府征用或不可抗力事件须提前收回土地时,合同立即终止,承租人无条件交回土地,属承租人所有的设施由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离,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超时限未搬离的可由出租人进行处置,处置产生费用出租人可向承租人追偿。租赁期内提前收回土地,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后,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承担损失。

**.承租人不得进行任何涉及承租人的宣传、新闻报道等。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出租人名称。

**.承租人在竞租时,需充分了解出租土地的情况,签订租赁合同即视为承认人已充分知悉出租土地的所有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租赁期限内,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六、报名参加竞租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条件

*.竞租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自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竞租。

(二)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竞租人为自然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竞买承诺书。竞租人应承诺自愿申请参加该项目的网上挂牌公开对外招租,了解公告项目情况,自愿遵守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它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版,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省本级”,并确保切换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月*日(星期四)*:**至****年*月*日(星期三)**:**止。

八、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并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不得修改报名资料,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竞租申请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竞租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足额到账后,竞租申请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保证金确认,成为竞租人,方可参与网上竞价。由于竞租申请人未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竞租保证金

(一)本项目竞租保证金*.*万元。

(二)保证金须在****年*月**日(星期四)**:**前缴纳至《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指定的账户并完成保证金确认。保证金由竞租申请人缴纳(公司从基本账户支付,个人由本人名字的账户支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三)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与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要求交付年租金和出租押金。出租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租保证金。

(五)其他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挂牌结束*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十、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一)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时间为****年*月*日(星期日)*:**至****年*月**日(星期四)**:**时止。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进入限时竞价期,仍有竞租人要求报价的,以自由竞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以每*分钟为周期进行限时竞价,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请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室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请携带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竞价规则

*.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报价自由。竞租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限时竞价阶段以每*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十一、以下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本项目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租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租。请竞租申请人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省本级”,并确保切换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面),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查看《云南省国有产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租操作。

*.竞租申请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挂牌公告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数量及瑕疵等),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网上挂牌交易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项目报名->查验报名资料->资格确认->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确认->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竞得人上传合同备案->结果公示。

*.如出现导致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第四章规定处理。若竞买人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造成无法正常竞价的,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组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挂牌期间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咨询电话:****-********

网站咨询服务电话:***-********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小时客服热线: ***-****-***,工作日联系电话:****-********

本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十三、其它事项

公告解释权归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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