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登录后查看)对被执行人登录后查看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福路**号广西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地下室地下一层******号车位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由相应主体承担。尚欠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买受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
十一、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核实到拍卖余款已转让法院帐户后会制作相关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交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拍卖单位:广西登录后查看
咨询电话:***********韦经理、办公电话****-*******、全国热线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