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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丰资规告字(2024)第10号
经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幅地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 地 编 号 |
土地坐落 |
土 地 面 积(㎡) |
土 地 用 途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建 筑 高 度 |
投 资 强 度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4)第12号 |
大阁镇南辛营村 |
27112.84 |
工业用地 |
≥1.0 |
≥40% |
43米 |
≥300万元/亩 |
50年 |
1015 |
|
(2024)第13号 |
天桥镇天桥村 |
1419.69 |
物流仓储用地 |
≤1.5 |
≤40% |
≥20% |
18米 |
50年 |
31 |
|
(2024)第14号 |
大阁镇满堂村 |
27450.03 |
工业用地 |
≥0.8 |
≥30% |
24米 |
≥300万元/亩 |
50年 |
1240 |
二、(2024)第12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壹仟零壹拾伍万元整(1015.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经开区机动车检测线西侧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4-12号)要求执行。单位GDP能耗控制值不大于0.7057tce/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3.38万tce。
(2024)第13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叁拾壹万元整(31.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桥镇天桥村一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3-29号)要求执行。
(2024)第14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壹仟贰佰肆拾万元整(124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阁镇满堂村一宗地规划条件》(编号:2024-13号)要求执行。单位GDP能耗控制值不大于0.7057tce/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3.38万tce。
以上三宗地所涉及的地上架空线路及地下管网迁移,供水排水、供暖、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4日(工作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4日(工作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2时00分(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应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5月14日17时前确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挂牌时间为:
(2024)第12号:2024年5月6日上午9 时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
(2024)第13号:2024年5月6日上午9 时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30分;
(2024)第14号:2024年5月6日上午9 时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11时;
八、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承德日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4-8086733
联 系 人:孙朝政
开户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丰宁农商银行丰北支行
账 号:52547200000003571494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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