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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法院关于安徽**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宣城市宁国市甲路镇工业小区不动产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 黄山 歙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2-20 0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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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歙县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登录后查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登录后查看**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宣城市宁国市甲路镇工业小区不动产等,产权证号:皖(****)宁国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物面积:****.*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年**月**日。标的物明细如下:

序号 标的物 产权证号 面积(㎡) 楼层 用途 备注
* 宗地面积 皖(****)宁国市不动产权第*******号 *****.** / 工业用地
* 车间 ****.** */* 工业 已拆除
* 办公室 ***.** */* 工业
* 门卫室 **.** */* 工业
* 门卫室 **.** */* 工业
* 附属物(详见附着物明细表)

合并拍卖,议价结果:*******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二、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辅拍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为标的物开拍前七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即顺延至下个工作日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竞价结果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冲抵标的物成交价款自动转入法院一案一账户;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至原支付账户。买受人尾款支付完毕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法规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七日内将垫付税费票据交至法院办理退款手续。

六、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动产),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辅拍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依法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退回至其付款账户;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户名称:歙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尾款须在****年*月**日前交付法院指定上述账户,买受人尾款支付完毕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歙县人民法院(地址:登录后查看省黄山市歙县紫阳路**号)签领裁定书。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悔拍后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竞买人一旦出价竞买,则应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支付拍卖款,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歙县人民法院、辅拍机构及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登录后查看省黄山市歙县紫阳路**号

辅拍机构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歙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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