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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4年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 金寨县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02 14: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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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金寨县****年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年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室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年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普查包括金寨县全域范围,总面积约****平方公里,**个乡镇,***个行政村,辖区内的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纳入所在乡镇行政区域进行普查。 服务要求:*.树(草)种名录要求。本项目所有林木(含草本类植物)名称均应按照《中国植物志》使用的系统排列,名录按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和《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要求,新分类群体应提供具体出处(或参考文献)。*.数据信息管理要求。林草种质资源涉及生态、生物、物种、粮油、能源等战略性安全,实施过程中所有涉及植物物种资源、植物遗传资源、林草种质资源、基地、苗圃等名称、名录、数据信息未经省级林木种苗主管部门允许,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一律不得用于论文发表、著作发布、科研实验等。*.成果文本要求。调查成果汇编(含树、草种名录)等均需提供装订成册版,一式*份,按规程要求制作植物种质标本。*.安全保障要求。供应商在林草种质资源调查等环节,需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做好普查工作的同时保证调查人员人身安全,供应商应当统一为野外调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人身和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评审验收服务及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基础调查材料收集、样本制作与测试分析、成果编制分类、评审验收意见处理、档案制作与管理等方面,编制成果评审验收方案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 年(至普查验收合格止)。 服务标准:*.提交金寨县林草种质资源影像(数码照片)资料*套(每份林草种质资源照片至少含生境*张、全树*张、花或果实*张、叶片*张、树皮*张)、林草种质资源实物标本不少于***份;*.根据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构建金寨县林草种质资源调查信息库,并完成全县林草种质资源平台录入;*.提交金寨县****年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本、登录后查看查****年度报告*套、全县普查总报告*套(包含成果图:比例尺不小于*:** 万)、*个专项调查报告;*.提交金寨县林草种质资源目录;*.提交外业的原始调查表、影像、图件、凭证标本等技术资料;*.提交金寨县林木种质资源分布图件*套,格式:*** 版。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春松、汪宏英、王恒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林业局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江店新城区金叶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六安市上东阳光城*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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