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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进口论证公告
浙江 宁波 鄞州区
拟在建项目
58.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23 19:07:01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5212138395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采购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原子吸收光谱仪
预算金额(元):
580000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用于分析食品等样品中的痕量和微量元素。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 / /

七、 申请理由: 本项目原子吸收光谱仪要求:(1)火焰原子化器和石墨炉原子化器为上下平行并联式设计,火焰和石墨炉需分别具备独立的光路,无需共用同一条光路。(2)为确保设备的先进性,投标产品必须是厂家最高端原子吸收。(3)光学系统:光纤光路,实时双光束,1800线/mm,大面积平面光栅分光系统 光栅面积:≥60×60mm。(4)检测器:全谱高灵敏度阵列式多象素点CCD固态检测器(非光电倍增管),样品光束和参比光束同时检测。(5)灯座数量:多功能灯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无极放电灯,火焰与石墨炉均要求≥8灯座。(6)石墨炉最高温度:在确保所有元素均可完全原子化的前提下,为延长石墨管使用寿命,石墨炉所需最高温度应≤2800℃,越低越好。(7)石墨炉采用塞曼背景校正技术;(8)代表元素检测指标:Cd: 检出限≤0.002ug/L,Cd (2ppb)RSD ≤ 1%。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尚未达到上述要求。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家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孙刚鸿 高工 宁波广电集团
白剑宇 高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赵宾峰 工程师 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赖潮亮 高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蒋华芳 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本项目原子吸收光谱仪要求:(1)火焰原子化器和石墨炉原子化器为上下平行并联式设计,火焰和石墨炉需分别具备独立的光路,无需共用同一条光路。(2)为确保设备的先进性,投标产品必须是厂家最高端原子吸收。(3)光学系统:光纤光路,实时双光束,1800线/mm,大面积平面光栅分光系统 光栅面积:≥60×60mm。(4)检测器:全谱高灵敏度阵列式多象素点CCD固态检测器(非光电倍增管),样品光束和参比光束同时检测。(5)灯座数量:多功能灯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无极放电灯,火焰与石墨炉均要求≥8灯座。(6)石墨炉最高温度:在确保所有元素均可完全原子化的前提下,为延长石墨管使用寿命,石墨炉所需最高温度应≤2800℃,越低越好。(7)石墨炉采用塞曼背景校正技术;(8)代表元素检测指标:Cd: 检出限≤0.002ug/L,Cd (2ppb)RSD ≤ 1%。目前国内同类产品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 黄主任

联系电话:0574-89292821

传真: /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4-89295894

传真: /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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