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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工人意外伤害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39.2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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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XZB2024-004

本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工人意外伤害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你单位参加本次采购。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工人意外伤害险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需求:保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4.预算金额:总价39.20万元(采购单价为350人/年,采购数量为1120人)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批准从事保险业务资格的有效证件;

(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9944818645@163.com)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人进行修改、补充,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补充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1)时间:2024年41日至2024年43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3)方式: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9944818645@163.com)

3.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路333号

联系人:宋智泉

联系方式:0431-899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天悦国际9楼

联系人:钟菲

联系方式:19944818645(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菲

电 话:19944818645(办公电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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