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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招标补遗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弥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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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5-25 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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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变更内容: 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招标补遗 致各投标单位: 登录后查看受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年**月**日发布了“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的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审标准中” 原文为: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分)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清晰责任明确的得*分。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分;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不得分; 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否决其投标。 安全文明施工 保证措施 (*分) (*)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实施保证措施,且重大、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合理的得*-*(含*分); (*)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但不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实施保证措施,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差的得*-*(含*分)。 现更正为: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分)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清晰责任明确的得*-*(含*分)。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分(含*分); (*)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不得分; 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否决其投标。 安全文明施工 保证措施 (*分) (*)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实施保证措施,且重大、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合理的得*-*(含*分); (*)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但不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实施保证措施,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差的得*-*(含*分)。 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做调整。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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