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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7商业用房1年赁权交易公告
浙江 温州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2 1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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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温州陶瓷品市场定于****年**月**日*时整,在鹿城路***号陶瓷品市场十楼****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元/年) 合同期限(年) 定金(元)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租金支付方式
*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 ** 商业 ** **** * **** 半年一付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登录后查看或自然人。

*、自然人报名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登录后查看报名须带登录后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不得用于高档会所使用。

*、未被列入登录后查看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定金、租金及保证金

*、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定金,各标的对应的定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登录后查看,账号:*********************,开户行:登录后查看)。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登录后查看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定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抵用租金或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前往温州市鹿城路***号陶瓷品市场十楼****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竞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个周期,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号陶瓷品市场十楼****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木材集团纪检举报:****-********

登录后查看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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