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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岳池县齐福镇水口店村*组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号)执行。(二)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三)该宗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在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四)该宗地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县财政据实支付。(五)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户银行: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户账号: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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