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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城区社会化停车场EPCO项目
安徽 芜湖
其他公告
253.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17: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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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无为市城区社会化停车场****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无为市城区社会化停车场****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无为登录后查看
    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翠湖路与宝晋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刘磊***********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登录后查看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栋***室
    联系人及电话 赵荣***********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国策众合(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罗龙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庞龙(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道路桥隧中级(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施工业绩:****.*.**签订,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凤鸣路(中兴一路至阳光大道段)道路及排水工程,合同价 *******.*元 运营业绩:****.*签订,无为市巢无路货车停车场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刘健智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雷宇(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桥梁工程高级(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施工业绩:****.*.**签订,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高沟区域供水工程(二期)配水管网工程,********.**元; 运营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登录后查看)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何刘宝(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冯宇(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市政道路(桥梁)高级(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施工业绩: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洋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时间****-*-**;金额:********.*元;运营业绩: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值:**%;基准价:*******.** 。样本值单位: *.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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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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