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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秸秆禁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秸秆禁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登录后查看第二移动通讯楼
中标金额:伍佰玖拾陆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秸秆禁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全县**个乡镇***台激光高清摄像机和**台热成像高清摄像机,共计***处,视频监控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所有设备正常运转,对损坏的设备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在前端出现火点时,乙方应确保平台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推送至甲方指定人员。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在本地另有独立监控和后台运维场所,需具备*人以上(含)运维人员驻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孝俊、司友唤、张相磊、杨松、杨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工农兵大桥转盘北四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县政务中心北***米
联系方式:****-*******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霍邱县工农兵大桥转盘北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仁俊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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