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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第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市 北京
招标公告
19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0 18: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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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扫描仪(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07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H9008202401180001-1

2.项目名称:扫描仪(第二次)

3.预算金额:195万元

4.最高限价:19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3台扫描仪主机以及与之配套的计算机软硬件、遮光罩、其他附属零配件,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服务、保修服务。功能要求:扫描仪在对装订成册的档案、书刊等进行数字化扫描时勿需拆开原件,可通过模拟人手自动翻页,并采用非接触的扫描方式,全程自动完成扫描、保存等工作,扫描图像清晰。简要技术指标要求:(1)翻页方式:采用真空吸附方式翻页,不损伤纸张;(2)光源:LED 工作光源,延时自动断电;(3)翻页检测;自动翻页,每次只翻一页,具备漏页和多翻页监测功能每 1000 页漏页和多翻页不大于5页;(4)展平方式:物理展平或软件展平,确保扫描后图像不变形;(5)最大扫描幅面:成册≥A4;(6)扫描速度(或成档速度):≥800页/小时;(7)成像器件:高清CMOS 芯片,至少具备一组成像器件,成像器件像素≥2000 万像素;(8)扫描方式:全程自动扫描,兼具半自动扫描、手动扫描方式;(9)最大成册扫描厚度:≥4cm;(10)扫描分辨率:≥600DPI(针对 A4 幅面);(11)色彩输出方式:24 位彩色、灰度、黑白。交付地点绵阳市绵山路64号,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到货,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基本资格要求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是“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人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且为符合基本资格要求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3.3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0411日至202404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3.方式: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3.2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wuruoning@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9464309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陈素芬 0816-2492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 吕木难18989289701(获取文件咨询)、王晓慧18989289712(采购文件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慧

电话:18989289712

邮箱:wuruoning@xhtc.com.cn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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