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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的滨江区2020年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项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YZC2019-GZ18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序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标段一 |
2 |
年 |
20628056 |
滨江区2020年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共有14个标段。包括道路清扫、收集运输垃圾及所承包范围内偷倒垃圾的清运服务,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
20628056 |
|
标段二 |
2 |
年 |
19714594 |
19714594 |
||
标段三 |
2 |
年 |
21115605 |
21115605 |
||
标段四 |
2 |
年 |
20473495 |
20473495 |
||
标段五 |
2 |
年 |
20243437 |
20243437 |
||
标段六 |
2 |
年 |
19424250 |
19424250 |
||
标段七 |
2 |
年 |
19278519 |
19278519 |
||
标段八 |
2 |
年 |
19100939 |
19100939 |
||
标段九 |
2 |
年 |
19646754 |
19646754 |
||
标段十 |
2 |
年 |
18937991 |
18937991 |
||
标段十一 |
2 |
年 |
18814188 |
18814188 |
||
标段十二 |
2 |
年 |
19091817 |
19091817 |
||
标段十三 |
2 |
年 |
18323716 |
18323716 |
||
标段十四 |
2 |
年 |
20585033 |
20200573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环卫作业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公布为准。
3、供应商须拥有满足本项目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要求的车辆(自有或租赁且须固定在本项目中,不得与其他项目共用),各标段要求车辆的基本数量具体如下:
投入的车辆数量 标段 |
核载质量为8T及上的洒水车(辆) |
机械扫地车(辆) |
压缩垃圾运输车(辆) |
路面养护车(辆) |
标段一 |
3 |
3 |
1 |
1 |
标段二 |
3 |
3 |
1 |
1 |
标段三 |
3 |
3 |
1 |
1 |
标段四 |
3 |
3 |
1 |
1 |
标段五 |
3 |
3 |
1 |
1 |
标段六 |
3 |
3 |
1 |
1 |
标段七 |
3 |
3 |
1 |
1 |
标段八 |
3 |
3 |
1 |
1 |
标段九 |
3 |
3 |
1 |
1 |
标段十 |
3 |
3 |
1 |
1 |
标段十一 |
3 |
3 |
1 |
1 |
标段十二 |
3 |
3 |
1 |
1 |
标段十三 |
3 |
3 |
1 |
1 |
标段十四 |
3 |
3 |
1 |
1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须提供原件证明材料的,在开标时须携带,以备评委审核,如在20分钟内未提供将视为无效。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9- 12-07 至2019-12-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室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9-12-27 09:0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二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12-27 09:0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二号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辆的证明材料:
1)洒水车(核载质量为8T及上)、机械扫地车、压缩垃圾运输车、路面养护车提供:①车辆彩色照片(车牌号码须清晰可辨),②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如以上材料不足以证明相应信息可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和招标公告-附件3。
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原件当场返还。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需及时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质疑及投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具体参照浙财采监〔2012〕1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杭州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丁主任;联系电话:0571-85022052 。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李工、杨工
联系电话:0571-87359305、13605802875 传真:0571-87993775
采购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6692159
监管机构:杭州市滨江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想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7600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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